秦皇岛市纪委组成联查组严查违纪行为
近日,中央纪委、省纪委相继发出通知,对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提出明确要求,12月4日,秦皇岛市纪委联合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秦皇岛市部分市直单位、印刷厂等进行了检查。 联合检查组先后来到秦皇岛市农业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新华彩印有限公司、环宝印刷公司等单位进行检查。秦皇岛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央纪委、河北省纪委通知要求,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集邮册等物品,严禁公款报销相关费用,严禁向管理和服务对象、管辖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外商和私营业主转嫁、摊派相关费用。 下一阶段,秦皇岛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行为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对造成公款浪费的,将在严格执纪问责的同时,责令当事人限期退赔用公款支付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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