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均衡与否谁说了算?
声音不能单调李法明画 近日,据媒体报道,经教育部督导评估认定,上海市所辖17个区县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在全国率先整体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至此,全国约有10%的县(市、区)顺利通过国家认定。 近几年,义务教育阶段较为突出的问题就是教育资源不均衡。促进教育均衡成了摆在教育部以及各地政府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在此背景下,建立督导评估机制,对于各地自觉、主动地为实现教育均衡进行各种努力,无疑能够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不过,教育均衡与否,仅仅由各级政府以及督导组来认定,管、办、评没有分离,自家给自家打分,公信力未免略显不足。而评估标准不全面,也让评估效果打了折扣。 结合教育部出台的《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及督导组的《2013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在评估县域内均衡状况时,有5项学校硬件设施标准、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等8项指标,在笔者看来,这种督导评估缺了一个关键指标,就是择校率。 一所学校的软硬件条件再好,如果它的择校率居高不下,择校生黑压压一大片,也不能说这样的学校办得让人们满意;一个地区,对教育的投入力度再大,如果对优质校与薄弱校厚此薄彼,没有积极推动优秀教师流动,尽快填平低谷,导致就近入学率低,选择择校行为者高,这个地区也没有真正实现教育均衡。面对义务教育择校痼疾,评估指标却选择回避或者忽视择校率,有些令人困惑。其实计算一下学校片内片外学生数,择校率不难统计。甚至可以督导检查为契机,推动学校主动公示招生情况,接受公众监督,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择校热。 督导组主要围绕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4个方面进行了检查。在笔者看来,前三项可能通过地方政府和督导组检查完成,但是百姓最为关切的公众满意度如何统计却是个问题。 目前,对“满意度”的调查主要通过调查问卷与座谈方式,以上海为例,督导组发放了1万余份调查问卷,相对于上海100多万中小学生,2000多万人口,样本的覆盖率未免有些低,而在各级行政领导以及学校领导、教师在场的情况下,座谈会上学生、家长能谈出多少心里话,还是过场客气话,人们不得而知。在程序上,“县级自评、地市复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可见对教育管、办、评都是地方政府以及教育主管部门说了算,民众的声音比较微弱,这好比教练给自己的运动员当裁判。 要完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客观评估县域教育均衡情况,从而提升评价的公信力,需要逐步推进管、办、评分离。不仅要把教育教学的督导常态化,还需要把教育均衡评估检测逐渐委托给一些社会组织,即无关利益的第三方机构来做,评估监测结果也要向社会及时公开,从而让民众真正有机会发出自己真实的声音,做出中肯的评价。 |
关键词:义务教育,均衡,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