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年内放开
■王云涛/制图 据新华社电 记者昨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今年我国将加快推进价格改革,再放开一批价格,下放一批定价权限,尽快修订政府定价目录。据介绍,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电力输配价格等都在改革之列。 新年伊始,国家发改委宣布放开烟叶收购价格、4项具备竞争条件的铁路运输价格、国内民航货运价格和部分民航客运价格、港口竞争性服务收费等商品和服务价格,指导地方放开包括房地产经纪服务、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停车服务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拉开了2015年价格改革的序幕。据介绍,今年内我国还将再分两批放开多项价格,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电力输配价格等都在改革之列。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许昆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为了这一轮价格改革,发改委对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明确了具备放开条件的价格,一共有50多项。 “第一批放开24项,涉及生产和服务领域的比较多。接下来还会有第二批,如果顺利的话,上半年还会推出第三批。”许昆林说。 他认为“越到后面,涉及老百姓生活的会越多,比如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这些都是难啃的硬骨头,会结合相关配套措施一并推出”。其他价格改革,还有天然气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并轨,实现天然气价格放开,但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不会放开;铁路运输货运方面会有价格形成机制出台;电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会扩大;建设项目收费会放开。 聚焦 价格改革是否“一放了之”? 从铁路运输到民航客运,从房地产经纪到小区停车,发展改革委一次放开多项价格,改革的速度令人吃惊。 “趁着现在物价低迷,一股脑放开这么多项价格,经过了论证没有?考虑了老百姓的承受力没有?”有人发出这样的质疑。 加快推进价格改革无可厚非,这是建立市场机制必须要过的一道坎。“利用价格改革带来的市场倒逼机制,能够促进垄断行业、税制等其他领域改革,也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少政府对市场不必要干预的应有之义。”中国价格协会会长王永治说。不过,他坦承价格改革涉及利益复杂,既要积极推进,又要周密部署,哪个领域的改革先推动、如何推,必须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 据介绍,这些价格放开政策出台前,发展改革委及相关部门经过了反复调查、研究和论证,同时细化了放开后的监管措施和主管部门责任,以保障市场主体和百姓的合法权益。 专家认为,如果改革政策出台前能听取公众诉求,征求公众意见,效果会更好。 “一放就涨”会不会出现? 对于有人担心价格放开会导致涨价,影响百姓正常生活,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许昆林强调,这个担心没有必要,“我们放开的都是具备市场竞争条件的。目前市场多数领域供过于求,竞争实际上的结果就是物美价廉,让百姓受益。” “这轮价格改革的特点是,具备竞争条件的领域放开价格,部分具备竞争条件的领域部分放开价格。”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刘树杰说。 许昆林说,这次大家比较关心小区停车服务价格放开,认为这种稀缺资源价格放开会导致漫天要价。“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这项服务价格放开是有限制条件的,只适用于商品住宅小区,还必须经过小区业主委员会协商同意,并非完全放开。”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即使物业和停车相关价格放开了,但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调整这两项价格必须由业主委员会通过或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并非想涨就涨,想涨多少就多少。 |
关键词:价格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价格形成机制,输配电价,国家发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