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建立有激励机制的在职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贴待遇,海港区对现行的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贴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工资月均涨幅超过400元。
海港区现有87个社区,695名在职社区工作人员,调整前在职社区工作人员的生活补贴执行的是2011年标准,即委员1615.3元/月,副主任1775.3元/月,主任1875.3元/月。调整后的生活补贴由基本补贴、绩效补贴和社会保险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补贴除岗位补贴外还增设了工作年限补贴和职业资格补贴。同时为社区工作人员缴纳五险。 (赵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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