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北戴河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精神,已将北戴河区城市管理局由直属事业机构调整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并更名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行政编制25名,其中党委书记兼局长1名,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10名。工勤编制2名。共有10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办公室、督查法制股、市容卫生管理股、亮化管理股、管理监察一队、管理监察二队、管理监察三队、管理监察四队、管理监察五队、管理监察六队。
新增了如下职责:负责全区景观亮化工程规划、实施和管理;负责对全区所有停车场实施监管权,对国有资产停车场实施管理权;负责全区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二级平台的运行管理。(祖迪 通讯员 王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