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顺利实施,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开发区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由上年的320元提高至380元,本年度各级财政补助资金1997.81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资金1308.04万元,区级配套补助资金689.77万元。截止目前,全区共有52574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关键词:开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