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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委鼓励和规范共享单车发展

来源: 网易 作者: 2017-08-07 15: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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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十四)明确责任分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服务。城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加快信息共享,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有序发展。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与城市公共交通融合发展的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公安机关负责查处盗窃、损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违法行为,查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市自行车交通网络、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车设施规划并指导建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共同指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的网络安全监管,保障用户信息安全。发展改革、价格、人民银行、工商、质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行为实施相关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十五)加强社会公众治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各方作用,支持制定发布行业公约等自律规则,贯彻实施相关标准,加强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强化服务质量监管、第三方评价等。鼓励公众共同参与治理,形成企业主体、政府监管、多方参与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防范向消费者转嫁经营风险等行为。

  (十六)建立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当依法规范经营,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制度,畅通投诉渠道,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交通运输部

  中央宣传部

  中央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民银行

  质检总局

  国家旅游局

  2017年8月1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党委宣传部、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规划国土委、规划局、规划国土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旅游局(旅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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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共享单车,规范,互联网

责任编辑:李兴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