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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 秦皇岛日报  作者:史娜
2021-07-07 15: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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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执法,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今年3月以来,秦皇岛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加强旅游市场整治,推进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有力地推进了旅游业复工复产复业,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部署全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行动开展以来,多次联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全市共出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362人次,检查各类旅游市场经营单位169家次,网络巡查网站、微信公众号370家次。根据执法检查发现的线索,约谈企业6家、责令41家旅行社、网站自查整改,指导旅行社依法关闭网站2个,立案调查6件。对萧萧雨户外、秦皇岛大美户外等多个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户外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引导户外组织依法注册旅行社3家。

据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介绍,本次专项整治中,涉及老年旅游者、户外运动爱好者群体的养生营销及网络招徕较为典型。如当事人裴某,在我市某酒店开办养生讲座,招徕了45名游客,以每位199元的价格组织了“聊城3天2夜游”。当事人在不具备旅行社业务主体资质的情况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系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市旅游文广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给予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另一案件中,当事人张某于5月8日至16日期间,通过微信群和公众号招徕24名游客,以每人2980元的价格,组织参加“神农架恩施醉氧绝美全景9日游”。当事人在不具备旅行社业务主体资质的情况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系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依据《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市旅游文广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给予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我们计划于近期向社会发布当前查处的指导案例,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引导广大游客仔细甄别选择合法正规的旅行社,全力保障旅游旺季期间全市文旅市场规范有序。”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陶世为表示,下一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以“集中办案”“交叉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执法形式,以“旅游购物店”、景区、宾馆、民宿等为执法阵地,精准打击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及“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行为。(记者 史娜)

关键词:旅游市场,整治,违法,秦皇岛责任编辑:杨利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