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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祖迪
2021-10-26 15: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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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祖迪 摄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10月26日讯(记者 祖迪)10月26日上午10时30分,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新闻发布会在秦皇岛日报社新闻发布厅召开,全程实录如下。

  秦皇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张建军: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新闻发布会。很高兴邀请到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杨永荣、支队法规负责人万明海、支队处罚负责人刘希昌、支队执法负责人闫树东为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

  首先,请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杨永荣介绍总体情况。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杨永荣: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大家关注、关心和支持交通运输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行政,为建设一流国际旅游城市提供坚实保障”。按照《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精神,市局党组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落实工作部署、细化责任目标,不断强化执法改革组织领导,夯实各级责任,加大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力度,综合执法改革成果初步显现。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县级)由我局原运输管理处、城市客运管理处、公路路政管理处、公路治超管理处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5个执法单位合并组建而成,共有干部职工340人。《关于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事项的通知》明确,支队内设11个机构,分别为综合办公室、案件审理科、外业执法、工程质量监督、安全应急处置、执法监督和铁路环境监管等9个执法监管大队。支队主要承担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的起草制定,海港区主城区和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戴河新区范围内交通运输领域公路运政、道路运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同时,负责监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重大节日、重大活动专项执法和行业安全监管等工作。支队于2020年6月18日挂牌成立,办公地点设在海港区秦皇东大街439号。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

  (一)全面整合,握指成拳,建立更加顺畅的管理运行机制。

  综合执法改革前,城市客运、道路运输、公路路政、公路治超、公路质量监督等不同执法机构各自为战,缺乏沟通和共享,单打独斗效率偏低,行业内瓶颈问题突出。综合执法改革之后,行业监管转变为“一个支队、九个大队”的综合条块结合模式,大队、中队均“五脏俱全”,分别在区域内开展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统一指挥、集中调度,大队之间相互配合、无缝衔接、形成合力,“一支队伍管执法”,节约行政成本,避免多头执法。

  (二)建章立制,多措并举,建立更加完善的执法监督机制

  1.理清环节,完善制度。支队成立后,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工作重点。研究优化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流程,形成“大队办案+法规审核+处罚执行”的闭环管理模式。动态调整执法事项清单,出台涵盖执法业务、内部管理、队伍建设各个领域的《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责任制》《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业绩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办法,通过“制度+清单”的方式,明确执法权责边界,扎密制度笼子。

  2.明确分工,优化设置。创新岗位设置,真正实现行政执法“查、办、审”三分离,即外业调查、内业处罚、法制审核三分离。细化市本级局、支队、大队三级法审和集体讨论标准,压实大队一线责任,实现文书网上传批,充分体现“放管服”改革成效。设置执法公示岗,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设置法制审核岗,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设置音像记录员和音像保管岗,全面保证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公开,使得执法人员分工更加明确、职责更加清晰,把制度要求落到实处。

  3.畅通渠道,接受监督。开展执法专项监督活动,将行政执法监督员“请进来”,到执法一线现场观摩,看执法风纪、执法流程、文书制作等情况,是否合法合规规范,指出问题,提出建议,为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指明方向。投诉举报中心值班电话24小时开通,主要受理12328、市长热线12345等平台的投诉举报。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和建议1500余件,均已办理完结。同时,积极做好服务群众工作,帮助寻找乘客遗失物品927件次,收到锦旗4面,表扬信2封。

  (三)突出重点,亮剑港城,执法监管成效明显

  执法人员检查两客一危车辆。

  1.全力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支队先后开展“亮剑行动”“雷霆港城”和“飓风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对城市客运、“两客一危”车辆、公路干线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通过电视、广播、现场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宣传乘坐“黑车”、非法网约车等危害,并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营运行为和“百吨王”超限超载行为,特别是对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黑车、黑班线予以重点打击。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3万人次,查处非法营运“黑车”51台次,非法营运网约车616台次,违规班线及旅游客运车辆9台次,违规巡游出租车30台次,违规危险品运输车辆11台次,违规普货21台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3500台次,卸载货物10.6万吨,共实施行政处罚案件801件,罚款金额798.3万元,切实规范了交通运输行业市场秩序。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2.全力营造和谐执法监管环境。认真组织跨部门联合抽查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统筹执法力量,合理安排时间,避免执法扰民。2021年5月24日至5月28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局,随机抽取危险货运企业和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秦皇岛市新发石油运输有限公司、龙禹石油制品储运有限公司等9家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进行检查。7月,支队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对市本级15家驾驶员培训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今年以来,查处未取得危险品运输许可、利用普通货车运输成品油等违法车辆20余台次。

  3.全力筑牢交通运输防疫屏障。依托长途汽车站,联合公安机关和卫健部门,采取固定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执法服务模式,重点对车辆消毒、场站通风措施、乘客体温检测和突发应急情况处置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频次日均300台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口罩、额温枪等防疫物资近万份。同时,严格管控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班线客车、旅游包车等车辆,提高疫情防控等级,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4.全力做好旅游旺季各项保障工作。认真谋划部署旅游旺季工作,加大重点路段治理力度。同时,支队在全市9个联合治超站打造“卡友驿站”服务品牌,设立共产党员志愿服务岗,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对大件运输车辆实行快检查、快通行,为司机提供24小时政策咨询、临时休息、常用工具、医疗药品、饮用水、交通地图等免费服务。旅游旺季期间,志愿服务岗提供各类为民服务近万人次,收到乘客及车主业户表扬信10封,广大车主司机和过往群众给予一致好评。

  交通执法人员不仅仅是法律尊严的捍卫者,更是群众利益的践行者和关切者。支队始终带着感情开展执法工作,让群众感受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有“温度”。

  交通运输系统综合执法改革实现了突破性进展,取得明显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各项改革要求的落地落实,持续深化综合执法“三基”建设成果,脚踏实地、开拓创新,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为建设一流国际旅游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秦皇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张建军:

  谢谢介绍。下面请媒体朋友就关心问题进行提问。

  1.记者:普通货运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品存在巨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公共安全。请问我市是如何加强监管的?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法规负责人万明海:

  我们通常所说的货运车辆包括普通货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大件运输车辆、专用车辆等等。普通货运车辆不具备运输易燃品、易爆品、危险品资质,一旦违规运输,不仅仅是违法违规行为,还极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我们始终重视该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管水平。加强危化品知识教育培训,确保一线执法人员熟悉常见的危险品品名、应急处置和自身的安全防护。强化危化品运输违法查纠知识培训,加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对货运车辆的检查力度,重点查处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驾驶员、押运员无从业资格证上岗、违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是实行部门联动,确保监管实效。加强与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的联动,形成“基本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同步、查处意见反馈”的工作格局,通过联动机制,公安部门向支队移交6起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案件,支队向公安部门移交1起非法经营危险品案件,形成管理合力。

  三是强化源头监管,剔除安全隐患。为加强源头管控,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先后2次向重点工业企业下发《关于整治普货车辆运输危险货物违法行为的抄告》,函告相关工业企业规范管理,要求企业供货方使用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车辆提供危险货物运输服务,坚决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突出社会监督。定期派执法人员深入运输企业,向企业员工宣传危化品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开展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不断增强货运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利用安全宣传月、法律宣传周等向市民宣传危化品运输的安全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重视程度,形成社会监督。

  2.记者:当前,随着人员流动加大,交通运输部门疫情防控是重要一环,请问,支队在疫情防控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法规负责人万明海:

  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面临形势严峻复杂,涉及面广,不仅有客运、货运场站,还有包含有客运班车、货运车辆和城市出租车等,人员流动性强、构成复杂,支队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全员行动、严密部署,多措并举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打好防疫攻坚战,确保人民群众出行环境安全。

  首先,在市长途汽车站等客运场站开展疫情防控督宣传工作,重点宣传疫情防控重点、注意事项、需遵守的防控程序等。其次,督导企业落实道路客运车辆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实施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驾驶员、从业人员和乘客要全程佩戴口罩;乘客上下车前要进行体温检测,检测体温异常的,严格按照标准流程妥善处理;督导客运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对车辆运输过程中发热症状乘客的处置工作;进一步强化车站检查工作人员自身防护设备配备以及检查站场所通风及消毒工作。积极筹措防疫物资,保障客运场站的疫情防控检测工作顺利开展,截至目前共为长途汽车站提供门式体温测试仪一台和近万元的便携测温枪、口罩、消毒水等防控保障物资。

  同时,支队依托长途汽车站,联合公安机关和卫健部门,采取固定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执法模式,重点检查营运车辆、旅游包车和出租车防疫情况以及从业人员资质、旅游客运包车合同、出租车从业人员规范化等多个方面问题,合力筑牢疫情防控安全线。

  3.记者:超载行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种行为一直以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我想问一下超载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今年以来的查处情况如何?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处罚负责人刘希昌:

  依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及《河北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冀交公〔2018〕337号)的规定,超载的认定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2.除驱动轴外,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每减少两个轮胎,其总质量限值减少3吨。

  3.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25mm轮胎的挂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驱动轴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45mm轮胎的载货汽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其总质量限值不予核减。

  4.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时,3轴和4轴货车的总质量限值各增加1吨;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并装备空气悬架、且半挂车的两轴之间的距离d ≥1800mm的4轴铰接列车,总质量限值为37吨。

  5.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规定,确定相应的总质量限值。

  今年以来,我市9个联合治超站(海港区联合治超站东港分站、北港分站,北戴河区联合治超站,山海关区联合治超站,开发区联合治超站,抚宁区联合治超站,昌黎县联合治超站,卢龙县联合治超站,青龙县联合治超站),共出动路政执法人员2万余人次,运政执法人员3316人次,检测货物运输车辆136.81万台次,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3734台次,卸载货物11万余吨。

  4.记者:目前,社会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如我市艾尔姆风能叶片厂、山船、山桥等企业对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需要日益增多,请问我们除了建立便捷的许可平台外,还在行业管理服务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处罚负责人刘希昌:

  除了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建设运行了市级大件运输网上服务许可平台外,支队还积极与公安交警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共同协商并印发会议纪要,明确相关事项:公安交警部门对持有《超限运输通行证》的车辆不再作为违法车辆进行查处,并加强运输车辆的交通疏导,实现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一证通行”。同时,延长通行许可期限,让运输企业享受“一次办理、多次运输”的优质服务。如我市鑫凯物流等运输企业,货物运输量较大,运输货物的路线、车辆、通行数据较为固定,支队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其办理不超过6个月的长期《超限运输通行证》,不仅减少了企业申请次数,而且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另外,支队不断深化便民服务举措,建立大件运输联络协办制度。将联络员的联系方式、办事指南等信息制成“联心卡”发放给物流企业,由联络员定期上门走访企业、解疑答惑、收集建议,协助企业在线注册、提交申请,解决企业实际困难。此外,支队在全市9个联合治超站努力造“卡友驿站”服务品牌,对大件运输车辆实行快检查、快通行,为司机提供24小时政策咨询、临时休息、常用工具、医疗药品、饮用水、交通地图等免费服务。今年以来,服务平台共办理各类大件运输行政许可1.1万余件,全部按时办结,受到车主业户的一致好评。

  5.记者:“黑车”一直以来是道路运输行业的“毒瘤”,无论是合法经营者还是执法管理人员都痛恨“黑车”乱象。到底什么是“黑车”?“黑车”会对社会产生哪些危害?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负责人闫树东:

  老百姓常说的“黑车”是指非法营运车辆,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的营运行为。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出核定范围进行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新修订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非法营运包含以下四种情况:一是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二是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三是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四是超越许可事项范围,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乘坐“黑车”具有极大的潜在危害,一旦遇到问题,后果将不堪设想。

  一是“黑车”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由于这些车辆驾驶人员未经专业培训,不具备从业资格,专业技能较差。“黑车”都没有经过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或是经过私自改装,安全性能基本达不到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要求。“黑车”车辆都无法参加经营性保险,也就是说都没有承运人责任险,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将无法得到赔偿。遇到严重伤残等重大后果,更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二是“黑车”侵犯乘客的合法权益。“黑车”驾驶员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标,途中倒客、甩客现象比较普遍,乘客一旦乘坐,只能听凭驾驶员安排,别无选择。另外,“黑车”在营运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服务纠纷,乘客投诉无门,其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三是“黑车”造成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影响行业稳定。因其运营成本低廉,侵害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客运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抢夺市场份额,对合法经营者造成极大的冲击,合法从业人员对此反响极大,是行业不稳定的重大隐患。

  四是“黑车”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因为共同的利益关系,一些不法车主纠集在一起相互“照应”、“帮忙”,形成团伙、帮派,划分“势力范围”,甚至受恶势力操纵,以排挤其他客运车辆及逃避检查。产生了诸如:内讧、与其他客运车辆、乘客经常发生冲突,甚至暴力抗法等诸多社会问题。

  在此,我也呼吁广大市民拒乘“黑车”,文明出行。

  一、积极争做抵制“黑车”的宣传者。要带头宣传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性,用自身的文明交通行为感染和引导身边的家人、朋友拒乘“黑车”。

  二、积极争做拒乘“黑车”的践行者。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主动抵制“黑车”、拒乘“黑车”,养成良好的乘车习惯。

  三、积极争做整治“黑车”的监督者。要积极参与打击“黑车”行动,发现非法营运车辆,及时向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投诉举报。

  6.请问我市是如何加强客运车辆安全管理的?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负责人闫树东:

  客运车辆,尤其是从事旅游客运的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属于高危、高风险行业,驾驶稍有不慎,极易发生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损失。近年来,省内外客运事故频发,行业安全形势异常严峻。

  我们始终高度重视客运车辆安全监管,不断完善工作举措,盯住“人、车、企业”三个关键点,全力净化客运市场环境,积极探索行业安全监管的有效途径和机制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严格落实场站管理。客运企业和客运场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严格出场站安全检查登记;严禁接纳未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的客运车辆进站排班营运;严格按照通行规定,合理调整车辆运行班次和发车时间,杜绝非接驳运输客运车辆2时至5时违规在线运行; 严禁营运客车站外上客、沿途揽客或违反规定捎载货物。

  二是严格驾驶人管理。客运企业严格车辆驾驶人从业管理,严把从业准入关,落实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对驾驶人进行驾驶适应性体检,对身体状况不适宜驾驶工作的,及时调整离岗。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及在高速公路停车上下乘客、装卸货物,不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的,一律解除聘用。

  三是严格车辆动态监管。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实时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提醒和纠正驾驶人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对未取得道路运输资格参与非法营运的客运车辆和驾驶人坚持“零容忍”,严管重罚;对不按规定使用、故意损坏卫星定位装置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对客运车辆发生亡人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对客运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危及公共安全的,一律追究驾驶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等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对屡次违法违规的客运企业纳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秦皇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张建军:

  好,提问就到这里。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关键词:交通运输,执法,发布会责任编辑:杨利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