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出台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听说河北省住房公积金要推出新政策了。”“咱们这儿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啊。”……最近,这样一则消息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在大家的期盼中,住房公积金新政策终于在秦皇岛市落地了。 4月28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由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提高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的重要途径,为了能够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国家住建部等三部委文件的要求,从4月22日起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新政策规定,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40万元提高到了60万元,第二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暂不上浮,并降低贷款购房首付比例,首次购新房首付比例由30%降至20%(二手房为30%),第二次购新房首付比例由60%降至30%(二手房为40%),这项新政策的推出将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压力。 昨天上午9点30分,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四楼大厅内,记者并没有看到想象中的火爆场面。“新政策刚推出没多久,目前大多数人还是处于观望状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信贷科科长黄景弟介绍,这几天前来办理相关业务的人与平时没有太大变化,但打来电话进行咨询的人可以说是络绎不绝,电话基本没有停过。 另外,为适应目前职工就业流动性强的特点,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如职工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秦皇岛市缴存未满6个月的,可由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缴存证明和缴存明细合并计算缴存时间。 同时,为了进一步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在京、津、冀地区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含)以上的职工,在秦皇岛市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时,可申请办理异地贷款业务,不受户籍限制。(记者张励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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