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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秦皇岛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再减3项

来源: 网易  作者:
2018-12-26 1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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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明年(2019年)1月1日起,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再简化,压减3项。

  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时,不用再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柜面提取业务时,不再提交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办理公积金贷款按年委托提取业务时,不再提供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年委托提取申请书》。

  具体如下:

  一、取消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年委托提取申请书》。

  1.职工办理柜面提取业务,不再提供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改为职工个人填写提取信息(职工可从我中心网站“表格及数据下载”中自行打印填写后携带至窗口,也可向工作人员领取表格现场填写)。

  2.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年委托提取签约业务,不再提供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年委托提取申请书》,改为职工现场阅读并签署《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年委托提取告知书》。

  二、职工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提取业务,不再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1.职工办理“偿还本市公积金贷款”的柜面提取业务,不再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2.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年委托提取签约业务,不再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除以上手续简化外,其他提取手续保持不变。缴存职工可通过我中心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中的“业务指南”查询提取所需材料。各缴存单位专管员可每月到缴存银行网点打印“单位明细”作为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记账依据。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含公贷按年委托提取和按月对冲提取)均已列入“单位明细”,原“公贷按年自动提取明细”不再打印,职工“提取业务回单”不再交回单位。(即通客户端 秦皇岛台记者:郭政)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费责任编辑:李兴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