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秦皇岛市政府召开第62次常务会议,听取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专题汇报,研究《秦皇岛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秦皇岛市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等议题。市长张瑞书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专题汇报,对照中央和省文明委工作要求,研究秦皇岛市贯彻落实意见。会议指出,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接班人,他们的健康成长对国家和民族的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事关民族复兴、国家富强和家庭幸福,是各级各部门的应尽义务和重要职责。全市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要求,着眼于培养品德高尚、富有理想、快乐健康、全面发展的新一代秦皇岛人,结合“三创四建”活动开展,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要突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题,着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快补齐阵地短板,为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要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作用,各相关部门坚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大支持投入力度,切实形成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合力。要全力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迎检,提炼特色亮点,打造工作品牌。
会议原则通过了《秦皇岛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实施细则》明确提出,秦皇岛市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老城区改造、新城开发、居住区建设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建设时,按照相关规划和标准要求,应当配套建设幼儿园。坚持“谁建设、谁完善配套”的原则,落实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及协议约定进行配套幼儿园建设,确保工程质量。资源规划、住建、教育、行政审批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相关工作,确保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住小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优先举办成公办园;条件不具备的,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民办园。
会议指出,优化和完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惠民政策。《实施细则》的出台,必将对加强全市城镇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此为契机,严格按照细则要求,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地,促进秦皇岛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会议原则通过了《秦皇岛市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会议指出,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是“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对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强调,各县区、各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要坚持放管并重、宽进严管,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的同时,加强消防事中事后监管,坚决守住消防安全底线。
会议还原则通过了《秦皇岛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并研究了其他事宜。
市领导冯志永、廉茹艳、孙国胜、李春、杨铁林出席会议。省大督查第四组组长万小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玉宝,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同志应邀列席。(秦皇岛日报记者薛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