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健康河北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健康中国·河北行动 (2020—2030年)》15个专项行动,全方位全周期维护人民健康。强化秦皇岛、张家口、唐山市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办好无烟冬奥,推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
早在2019年8月1日,秦皇岛市就正式实施了《秦皇岛市控制吸烟办法》。
《办法》共26条,结合秦皇岛市实际对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各级政府及各部门单位的责任等12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规定。《办法》主要体现了三个鲜明特色:
一是目前国内最为严格的控烟立法。明确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部禁烟。同时,将电子烟列入烟草制品,海滨浴场、沙滩、风景名胜区纳入禁烟区域,开国内先河,被媒体称为国内最严控烟立法。
二是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相关部门组织的公众控烟立法认知及支持度调查表明,95.8%的被调查者赞成在公共场所禁烟,秦皇岛市控烟立法工作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积极拥护。
三是秦皇岛市控烟立法受到世界卫生组织的高度关注。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愿意为秦皇岛市在立法修订和随后的新法实施与执法方面,提供有益的帮助和支持。
【适用范围】
4个市辖区(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抚宁区)
2个县(昌黎县、卢龙县)
1个自治县(青龙满族自治县)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戴河新区
【惩罚措施】
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区域)吸烟的,由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投诉举报方式】
公开举报、投诉电话为12345,负责将市民的举报、投诉按照执法分工转给各相关控制吸烟监督管理部门。
各控制吸烟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投诉人。
下列室外场所(区域)禁止吸烟
(一)妇幼保健机构;
(二)主要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教学、活动服务的教育或者活动场所;
(三)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学校、培训机构的室外教学区域;
(四)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科技馆等各类公共文化活动场所;
(五)健身场所、体育场馆的室外比赛区和座席区;
(六)敬老院、生活小区的健身区域;
(七)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售票场所、等候区域;
(八)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
(九)风景名胜区;
(十)海滨浴场、沙滩;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
这些区域禁止售卖烟草制品
禁止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及其周边一百米内销售烟草制品;
禁止通过自动售货机或者移动通信、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销售烟草制品。
全市禁止烟草广告、促销
秦皇岛市禁止设置户外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移动通信、互联网等媒介发布或者变相发布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