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秦皇岛讯(记者祖迪 通讯员 吴丽侠)6月5日,秦皇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防雷安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防雷安全主体责任、防雷中介服务机构防雷安全责任。同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开展防雷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强化联合执法,督促生产经营和相关单位履行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防雷安全自查整改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规定开展进行防雷装置监测,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防雷安全主题责任,制定防雷安群自查方案,对防雷装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确保安全运行。
《通知》明确了政府、部门、经营单位、中介工作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健全了防雷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有利于层层压紧压实各部门的防雷安全监管责任,全力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雷电灾害事故。
《通知》的印发有利于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文件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对不同类型的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防雷安全监管职能的划分,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各自的防雷监管职能,解决了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领域防雷安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据了解,以地方安委会印发通知推动防雷安全管理这项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既提升了各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以及企业和社会对防雷安全工作的重视,同时也代表着地方对气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视与大力支持,对落实防雷安全生产和气象防灾减灾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截至目前,秦皇岛市气象局共对44家易燃易爆等重点开展防雷安全督导检查,下发整改通知1份。
下一步,秦皇岛市气象局将以此通知为举措,落实市政府、省气象局相关工作要求,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气象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营造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安全环境提供气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