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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劳驾驶别侥幸 科技手段现原形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王震军
2021-08-02 14: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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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网讯(记者 王震军 通讯员 姜涛)高速交警秦皇岛大队充分利用科技手段通过开展非现场执法,全力打击疲劳驾驶,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2021年7月,河北高速交警通过公安网非现场录入疲劳驾驶违法61起,现场查处疲劳驾驶违法37起。

疲劳驾驶这一违法行为具有危害性大、隐蔽性较强的特点,“疲劳驾驶”与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相比,存在发现难、取证难、界定难,一度成为了交管部门查处的老大难的问题,致使违法车辆因为无法认定“疲劳驾驶”未得到应有的处罚。

高速交警秦皇岛大队查获的疲劳驾驶车辆。

高速交警秦皇岛大队按照总队制定的《历史疲劳驾驶记录非现场录入的流程》,利用总队自建的“重点车辆管理业务辅助平台”和公安部交管局的“集成指挥平台等系统”,根据车辆报警的具体情况,依法依规查处。对于实时报警的违法车辆,开展现场查处,强制违法驾驶人休息纠正违法;对于历史报警记录,经全面分析取证后,将证据材料录入审核至“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同时实行“一车一档案”制度,确保数据、图像资料能全面、客观地反映车辆的违法行为,将疲劳驾驶记录非现场录入办成“铁案”。有效净化路面交通安全环境,剔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遏制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什么是疲劳驾驶

疲劳驾驶是指连续驾驶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疲劳驾驶违法是引发交通事故特别是重大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现行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明确了可以将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提取的数据作为证据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为疲劳驾驶非现场录入提供了充足的法律支撑。关于疲劳驾驶违法时间及地点的确认,明确指出违法行为发生地包括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的途经地、结束地,以卡口或龙门架通行照片记录的车辆行驶时间和地点进行录入,照片记录的时间和地点须是车辆正处于疲劳驾驶行驶区间内。

掌握长途驾驶车辆的连续行车时长,对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人进行非现场处罚,对于警示驾驶人规避此类安全隐患,提升安全驾驶意识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是预防交通事故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疲劳驾驶,高速责任编辑:杨利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