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拓宽营商环境监督渠道,探索建立全市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队伍。
秦皇岛市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涵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法律界人士等多领域多行业,首批聘任34名,聘期两年。
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将充分发挥“第三方”监督作用,对全市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实施监督;重点对窗口单位服务不优、政策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及时提供问题线索;对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痛点、堵点”等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监督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守信践诺情况,向企业积极宣传我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有关举措。
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队伍的建立将进一步畅通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政务直通渠道,切实提高监督成效,对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