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秦皇岛市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示范区开发建设和创新发展,2021年12月24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决定向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下放28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
根据通知,省政府有关部门向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下放的28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分别是医疗广告审查,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审批,医师执业注册,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药品广告审查,临时占用林地审批,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节能审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非药品类)购买许可,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准失去使用效能审批,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海洋环境保护设施拆除或闲置许可,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农业野生植物或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农业野生植物审批,外国人对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进行科学考察、标本采集、拍摄电影、录像等活动审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从事演出场所经营活动审批,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设立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开工报告审批,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通知提出,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后,省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涉及委托和下放事项,在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上,通过“下放、委托、授权、初审转报”功能向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进行相应的调整授权,以便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及时获取事项清单信息。
同时,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相应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联动调整权责清单,以及涉及的各领域专项改革事项清单,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记者 解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