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祖迪 摄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5月30日讯(记者 祖迪)5月30日9时30分,秦皇岛市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全程实录如下。
秦皇岛市委宣传部外宣科负责人、一级主任科员崔力升: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来参加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秦皇岛市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到市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德兴,市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科科长白海波,市行政审批局四级主任科员俞平为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首先,请市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德兴为大家介绍总体情况。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德兴:
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我代表市行政审批局全体工作人员,向长期以来给予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大力支持的媒体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深化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是进一步落实省市抓投资、上项目、促发展,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对推动项目科学谋划、极简审批、快速落地、早日投产达效,优化市场软环境,提高企业群众对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下面结合实际,将我市多措并举全流程深化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情况进行发布。
一、改革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134号)、《河北省2022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冀工改〔2022〕1号)及市政府办《关于支持投资和项目建设“1+4”及“1+11”工作推进体系文件起草工作方案》有关精神,进一步深化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在去年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增速提效的若干措施(2021版)》的基础上,今年市行政审批局又牵头陆续制定出台了《秦皇岛市进一步落实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的若干措施》《行政审批支持投资和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关于项目“拿地即开工”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改革文件,从服务到审批全流程、全方位、全生命周期进行再造流程、精简事项、规范审批,从而构建“精简、高效、便捷”的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和管理体系,全力优化我市营商软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做贡献。
二、本次改革的特点
本次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的三个文件,共制定出台了51条措施及实施意见,归纳起来呈现以下四方面特点:
一是适用范围更加全面。所提措施覆盖所有投资建设项目,既包括各类投资主体实施的基本建设项目又包括更新改造项目,既包括生产性项目也包括非生产性项目。可以让所有项目投资主体都可以体会到获得感,都能享受到改革红利。
二是遵循规划更加严格。制定出台的文件不仅遵循了《秦皇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而且通过建立“多规合一”的业务协同机制,将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地与耕地保护、综合交通、水资源等专项规划进行有机统一,确保项目选址实现优化空间布局、有效配置土地资源、提升政府空间管控水平和治理能力的目标。
三是结合实际更加紧密。一方面结合了《秦皇岛市限制和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20年修订版)》《秦皇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另一方面紧扣我市国土空间利用规划、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进行项目策划生成。
四是前后衔接更加一致。在文件制定过程中,全面落实了市领导相关批示精神,充分研究并考虑与市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1日印发的《秦皇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推行标准化审批文本实施方案》(秦政办字﹝2020﹞61号)、2021年10月19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增速提效的若干措施(2021版)》(秦政办字﹝2021﹞56号)进行衔接,既保证了改革方向的一致性、连续性,又体现了改革措施的递进性、延展性。
三、我市的亮点工作举措
这次我市制定出台的《秦皇岛市进一步落实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的若干措施》《行政审批支持投资和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关于项目“拿地即开工”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改革文件,既全面落实了省政府文件要求,又体现了秦皇岛市特色做法和超前举措,既夯实了牵头部门职责又明确了责任单位的履职边界,既与已出台的增速提效若干措施等文件进行了有效衔接,又推出新的改革举措,既符合我市实际又具有操作性,期望实现以下五个目标:
一是线性工程审批更简。对非新增用地的线性工程(线性工程的意思就是指铁路、公路、石油、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综合管网、市政交通线性工程、输电线和索道等综合性的工程),一方面取消“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立项前置要件,另一方面取消“用地批准手续”的开工前置要件,通过“承诺制”来解决长期制约线性工程报建无法办理土地规划方面“卡脖子”手续问题,从立项和开工两个环节“双管齐下”,同时采取简化措施,来实质加快开工速度。
二是工业厂房流程更短。对社会投资一般工业厂房(仓库)类项目,在前期策划生成时即明确建设条件,同时取消“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精简审批事项和环节,限制在22个工作日内完成立项到开工所有审批手续,只短不长。
三是综合窗口业务更全。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综合服务窗口,不仅可以受理线上、线下所有项目审批手续,而且还可提供所有平台线上指导、代报服务,从而实现企业和群众“只上一网、只进一门、只到一窗、能办所有事”的目标。
四是重点项目服务更强。《项目“拿地即开工”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园区管委会及相关审批部门要把拟上项目需要的各项前期手续提前准备到位,需要发生的前期费用先行垫付到位,为项目业主提供全方位的审批服务,项目业主只需“拍地、缴费”即可“拿证、开工”。通过建立“五一五全”服务机制,动态组建服务专班,为省市重点项目提供全流程帮办、代办和定制化“管家式”服务;通过加强培训,为企业提供业务咨询、政策解读、审批指引、要素保障、协调堵点难点问题等全方位全过程服务。
五是循序渐进依法改革。“拿地即开工”做法属于打破常规、极简高效的审批模式,要想实现拿地的同时就能开工,势必要突破常规的审批路径和时序,如全面推行可能会造成“违法审批”。为此,《实施意见》提出在条件相对成熟的园区范围内、对带方案出让的社会投资工业厂房(仓库)类项目先行试点,年内谋划征集了11个项目进行“先行先试”,待积累了成熟经验、具备推广条件后再逐步扩大范围。同时《实施意见》定位在试行层面,2年期限内如遇到问题可随时进行修正,确保改革有序推进,防止“一窝蜂”。同时,经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征询了市政府法律顾问的意见,确保了其内容的合法性。
各位朋友,在下步工作中,全市行政审批部门将认真落实这些改革措施,全力推进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促进项目审批增速提效,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项目建设尽快落地投产,为建设“一流国际旅游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我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大家!
秦皇岛市委宣传部外宣科负责人、一级主任科员崔力升:
感谢介绍,下面我们把时间交给在场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各位就关注的问题提问。
1.记者:在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措施中如何实现优化项目审批流程?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科科长白海波:
《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的若干措施》共包括八个方面内容,提出了35条措施。“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属于其中一块内容,包含10条措施,通过合并审批阶段、推行并联审批、强化联合竣工验收、以及“承诺制”审批等措施来实现流程的再优化、效率的再提高。下面列举5条措施:
1.合并审批阶段。将社会投资带方案出让土地类小型建筑工程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与工程建设许可合并为两个阶段;将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类建筑工程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
2.大力推行并联审批。一般投资建设项目四个阶段实行并联审批。没有前后时序关系的审批事项,各审批部门并联作出审批决定;有前后时序关系的,各审批部门可同时办理,依次作出审批决定。
3.强化联合竣工验收。对新建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验收等多个事项实行联合验收,办理时限不超过9个工作日。
4.“承诺制”审批非新增用地线性(改造)工程。一是在立项阶段办理可研报告审批或概算审核、项目核准时,取消“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前置要件;二是在施工许可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取消“用地批准手续”的前置要件,由项目单位作出“不增加新增用地的相关说明和真实性承诺”,从而加快审批效率。
5.取消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施工图审查前置。对非劳动密集型企业未直接使用各级公共财政投资进行建设,且未设置化学或生物实验室、不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危险品的备案类普通仓库、厂房项目,实行施工图审查告知承诺制,取消施工图审查前置要件,建设单位出具施工图设计质量承诺书即可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相关监管部门加强施工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监管,项目竣工验收前提交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即可。
2.记者:行政审批支持投资和项目建设具体措施有哪些?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四级主任科员俞平: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抓投资、上项目、促发展工作安排,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行政审批局提出支持投资和项目建设十五条措施。
1.取消线性工程前置条件。对非新增用地线性(改造)工程审批部门取消“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地批准手续”两个前置要件。
2.分段核发施工许可证。根据项目需要,先行核发地基处理部分的施工许可证;在地基施工过程中,再办理其余工程施工许可证。
3.精减人防审批环节。将两阶段申办的防空地下室“方案审核”“建设要求审核”精简为直接申办“建设要求审核”。
4.下放城镇污水排入城市管网许可权限。将建设项目排水入网许可权限由市级下放至相关区级就近办理。
5.推行施工许可“N合一”。对新建住宅小区项目,将主体工程、室内全装修、室外环境等11套证的申请材料合并为1套材料按1个证办理。
6.试行拿地即开工。对各类园区内带方案出让土地工业厂房(仓储)项目,先由管委代办机构提前准备申报材料、设计施工图,各相关审批部门进行模拟审批,待项目单位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缴纳税费后,与土地使用证一起取得核准或备案文件、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使其具备开工条件。
7.实行线上不见面审批。项目单位通过线上申报,审批部门线上办理,实现“一次不用跑、不见面审批”。
8.全面落实容缺审批方式。各级审批部门制定“容缺受理清单”,对“清单”内材料允许申请人后补。
9.同步审批市级涉水事项。所有市行政审批部门负责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洪水影响评价事项,可一次申请获多项审批。
10.推广应用项目“审批码”。将各类项目审批流程图、办事指南、申报材料等内容集成至一个二维码形成项目“审批码”,让项目单位“一码在手、明白所有”。
11.“一对一”服务重点项目。对省市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实行由审批系统包联,开展“点对点”“一对一”指导和服务。
12.实现联合验收全覆盖。对所有新建项目实行联合验收,由行政审批部门牵头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在9个工作日内并联办理联合验收手续。
13.推广应用“网上中介超市”。网上展示全行业、全类别中介服务机构,搭建网上交易活动平台,为项目单位选择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便利,降低成本。
14.设置三级“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在市、县(区)、乡(镇)三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专门受理正常情况“办不成的事”,使其变为“办得成的事”。
15.全面应用区域评估成果。各县区及时对外公布已取得的各项区域评估评价成果,明确可代替单个项目评估事项的适用情形,让项目单位切实获得区域评估改革红利。
3.记者:项目单位如何实现项目“拿地即开工”?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科科长白海波:
试行项目“拿地即开工”是市政府推出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是指在各类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或托管的县级园区内,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或现行城市规划的,新建社会投资带方案出让土地的一般工业厂房(仓库)类项目,采用“园区代办+模拟预审”方式开展前期工作,待企业“拿地”后,各审批部门即可“多证齐发”,从而实现拿地、开工“零时差”。目前已有五个县区近20个项目启动拿地即开工流程。其流程大致有六步:
1.确定地块、谋划项目。由园区管委会筛选确定具备出让条件的“净地”,从园区发展定位、产业发展方向、投资强度要求等方面谋划新上项目,确定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等要素。
2.明确标准、制定方案。由资源规划部门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方面按“标准地”要求,组织发展改革、生态环境、行政审批等部门进一步明确地块位置、面积、性质、规划和建筑设计要求、投资强度、单位排放、亩均税收等控制性指标,对拟出让地块提出规划条件,拟定规划设计方案,提交规委会审议确定。
3.区域评估、模拟审批。园区管委会成立领办代办机构,做为项目前期主体开展各项审批手续的准备工作,包括编制各项评估报告、应用区域评估成果、拟定立项备案申请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等,交发展改革、行政审批、资源规划、住建等部门进行模拟审批,除项目主体单位待定外,其他全部具备正式审批、审查条件。
4.出让土地、签订合同。资源规划部门根据规委会确定的设计方案对外发布出让公告,按程序出让地块,待企业竞得土地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园区领办代办机构将项目所有前期资料移交给土地受让人,并由其作为项目主体准备相关报批、报建申请资料,利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等地空档期,备齐所有开工前需准备的申请资料。
5.缴纳税费、登记产权。项目主体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契税,向资源规划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同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不动产权证书。
6.正式审批、多证齐发。在项目主体“拿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同时,向行政审批(或发改)部门、资源规划部门、住建部门正式申请备案、规划审批、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事项,相关部门同步并联为项目单位核发《项目备案信息》《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质量监督备案表》《安全监督受理单》《施工许可证》等证照批文,使项目在“拿地”的同时即具备合法开工条件。
秦皇岛市委宣传部外宣科负责人、一级主任科员崔力升:
谢谢大家的关注,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