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启动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重点打击四个重点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近日,河北省水利厅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共同启动河北省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是省水利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等五部门首次联合在河湖安全保护领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旨在通过加强水利部门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强化部门联动和执法协作,依法打击河湖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良好的河湖管理秩序,切实保障全省河湖安全。专项执法行动为期半年,具体时间为今年6月至12月底,主要分为安排部署、违法线索排查、案件查处、监督检查、总结提升五个步骤。
根据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将重点打击四个重点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分别为:
防洪安全领域。围绕确保安全度汛,依法查处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和水库库容、非法占用河湖岸线等行为;影响河势稳定,危害大坝及其附属设施、河岸堤防等水利工程安全,侵占河道、违法修建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建筑物构筑物、弃置或堆放阻碍行洪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等妨碍河道行洪安全的行为;拒不服从防汛抗旱调度的行为。
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领域。围绕加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依法查处非法取水、河湖“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人为造成水土流失危害、拒不服从水资源调度和因地下工程建设对地下水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等行为;查办非法围垦河湖、破坏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破坏饮用水水源等涉嫌犯罪的案件。
河道采砂管理领域。围绕强化河道采砂治理,依法查处未经批准擅自采砂,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以及超范围、超深度、超期限、超许可量等未按许可要求的非法采砂行为;严厉打击以疏浚为名的采砂行为,依法惩处其中的黑恶势力犯罪。
重点水利工程安全保卫领域。围绕加强重要河湖水利工程安全防护,依法查处毁坏大坝或者其观测、通信、动力、照明、交通、消防等管理设施,擅自操作大坝的泄洪闸门、输水闸门以及其他设施,破坏大坝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记者 苑立立 通讯员 陈才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