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学前教育资助范围扩大
让困难家庭的小宝宝也能享受到学前教育,是实现教育公平、提高国民素质的关键一环。12月中旬,市财政局贯彻落实中央、省相关要求,向各县区财政和教育部门转发《河北省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3份通知,要求各县区继续做好申报工作,切实解决家庭困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问题。据了解,今年的管理办法中,将幼儿园办园标准由以前的“河北省二类幼儿园及以上”,调整为“河北省三类幼儿园及以上”,意味着会有更多幼儿得到资助。 “2012秋季至2013春季这个学年,全县有1383名困难家庭的幼儿得到了300元至1720元不等的资助,使他们都顺利进入幼儿园。”抚宁县教育局相关人员介绍,今年上半年,该县通过学校申报、乡镇核查、县里把关公示等环节,确定了资助对象,共下发学前教育资助金64.642万元,资助学生范围达12.9%。 按照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办法规定,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纳入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以及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符合入园条件的残疾儿童,都可享受到资助。2012至2013学年中,全市共有6114名幼儿得到资助,其中公办园5869人,普惠性民办园245人。资助金由中央、省、市、县各级按比例落实,其中市、县级财政共落实133万元。 今年,我市继续实施全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农村中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扶持城市学前教育发展等项目;研究出台了全市《学前教育资助办法》,细化城乡资助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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