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领域10余项执法权下放到区
为让建设领域办事群众和企业少跑冤枉路,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近日,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与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北戴河新区和开发区建设部门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将10多项行政执法审批权下放,意味着建设行政审批手续将更加简化、快捷。 对海港区、北戴河区、山海关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区域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委托的行政监管事项,包括“1个许可、5个监管、4个备案”。即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准,建设工程招标监管、建设工程质量生产监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建设工程造价监管、建设工程抗震监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进冀企业投标备案、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委托的事项还增加了建筑市场稽查、建筑节能监管两项职能,对北戴河新区增加了建筑节能监管职能。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区建设主管部门不得将委托事项再委托,不得超越委托权限执法。 权力下放并非弃权不管。行政执法委托后,市城乡建设局将负责相关业务的指导,有权力对已下放权限的行政区域进行直接执法,并对该区域建筑市场违规违法行为直接查处。该市还将加强对受委托单位的层级监管,对受委托单位滥用行政审批权、执法不严等行为,以及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加大问责力度。 “这次放权,使行政执法委托工作更加规范、更加明确、更加严格。”该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徐耀龙介绍,秦皇岛市早在2002年就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了行政执法委托工作,2011年、2012年又陆续对山海关、海港、北戴河三个区及北戴河新区下放权力,但一直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委托了审批许可权,却没有委托监管权,造成委托不规范、不严格、不彻底、不全面等。此次行政审批执法权下放,其意义在于减少中间层次,能够合理摆布行政执法的资源,方便老百姓办事、优化市场环境、提高行政效能。 今后,该市城乡建设局将指导各区制定更加科学、规范的办事流程,进一步规范程序标准并严格执行,帮助各区做好行政执法委托的衔接、培训和交流。(记者吴永哲 通讯员李永利、姚一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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