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群众的“好法官”于长奎
长城网秦皇岛9月30日电(王慧俊 记者 李兴双 通讯员 鲁菲)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不惑之年的于长奎每日奔波在乡间地头,埋首于卷宗之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心里装着群众的利益,双手托着司法的公正,在“人民法官”的岗位上尽心尽责。 2014年年初,在高家岭法庭工作才半年多的于长奎,突然接到了到东区法庭主持工作的任务。当时的东区法庭,历史遗留的积压案件达93件,其中还有积压10年以上的案件若干,新收案件也在不断增加。任务和困难如同一块烫手山芋,让于长奎瞬间感受到了压力,但于长奎并没有因此放弃,而是更加下定决心干工作。 到了东区法庭,于长奎第一件事就是把积压案件详细地整理一遍,为了尽快完成积案清理,于长奎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工作上,白天送达、开庭,晚上写法律文书、整理卷宗,在高密度的工作下,案件进展迅速。在东区法庭仅有他一名审判员的情况下,经过8个多月的努力,历史积压案件结案率达96%,平均每天审结1个案件,相当于一个审判员日常工作量的三倍。 当法官,决不仅仅像屏幕上人们看到的那样庄严、威风,于长奎觉得,法官更是群众的贴心人,法律服务要真正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在许多民事案件中,常常遇到被告有意回避的情况。曾有一个离婚案件,由于被告孙某刻意躲避,导致送达书迟迟送不到被告手中,没有办法开庭审理。看着原告张某十分着急,于长奎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向张某承诺说:“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你发现了告诉我们被告在哪儿,我们都去送达。”经过了多次深夜扑空,终于有天夜里十点多找到了被告,将送达书送到了被告手中。 为了让案件能够及时送达、及时处理,于长奎和他的同事们,不论白天黑夜,晴天雨雪,常常多次走访当事人家里,于长奎深知,不加班加点就无法解决困难问题。在于长奎的不懈努力下,今年以来,东区法庭送达案件213件,审结案件177件,判决率达18%,调解撤诉率达81%,化解了一大批民事矛盾,于长奎到东区工作后没有出现一起信访事件,没有引发一起群众不满事件。 “案结事了”是于长奎审判追求的目标。案件判结同时真正地解决纠纷,化解矛盾,这需要法官运用智慧与多种司法手段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对此,于长奎有着自己的工作方法。他认为,当事人既然来打官司,心中都是有怨气的,这时法官一定要有一个好的态度,让当事人能够信任法官,做工作才能有效果。法官首先要把案件查清,公正地处理案件,促进两方和解,才能真正地“案结事了”。 于长奎说,自己上学时学的专业就是法律,于是法律工作便成了自己一辈子的工作。在民事审判干了20年的他,并不觉得苦和累,反而乐在其中。法官的工作,在忙与累之外,还有着一般人难以想象的压力。这要求法官必须时刻谨言慎行,注意自己的一举一动,稍有不慎也许就会影响到办案的进展与法官的形象,进而会造成难以估量的社会影响。为了做好这份工作,他决心不断地充实、提高自己,发挥更大的价值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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