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权是高考改革首要目标
承担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任务的上海不负众望,于11月7日晚推出了2015年春季高考改革方案。 观察上海此轮改革,不是在几个目标之间徘徊,而是直指高考的首要目标——选择权。学生有选择权,考生可填报两所院校志愿,每校可填报3个志愿;高校有选择权,在总分600分中,高校拥有200分的自主招生权重,统一高考也只考语数外,其他的考试交由高校自己组织。 大规模集中统一考试,千军万马要在短短几天内过独木桥,家长望穿秋水,高中全面备战,考生身心疲惫。高考共识迅速凝聚,中央高端部署,政府全力推动,地方磨刀霍霍。高考改革要解决什么问题?其一是要解决人才选拔的效率问题,能够为企业、社会机构选拔出数量足够的急需人才;其二是要解决人才选拔的公平问题,城乡之别、地区之异、民族之分都渗透其中,加上种种特长特招,高考不公平广受诟病。重要的是,效率问题与公平问题相互影响、相互牵制,予取予舍,纠缠不清,根源在于教育最高管理者代行了地方与高校之责,以集中统一的标准和舍我其谁的权威,堵塞与禁锢了地方、高校与学生的选择权。 选择权是高考改革的首要目标。地方没有了选择权,无法满足自己经济社会发展所需专才;高校没有了选择权,所有高校千校一面,难以招录到自己想要的大学生,难以塑造和形成高校自己的个性;考生没有了选择权,只能按照“分数线”投档,一旦投档被录,一考定终生。 地方的选择权通过教育最高管理者释权下放,上海、浙江被赋予高考改革综合试点,就是高考选择权的获得,两地高考改革因而渗透很强的地方性。各地发展不同,所需人才千差万别,也应着眼于地方需求设计和确定符合发展实际的高考改革方案。所以,上海此次改革所涉院校,并不包括复旦、上海交大等全国性高校,而多是上海本地院校;后者的改革大多应当是最高教育管理者的事权。 高校选择权,体现于逐年提高的自主招生权重。在自主招生领域,尽管存在着人大蔡荣生招生腐败那样的风险和漏洞,但不能借此不给或收紧高校自主招生权,相反应当有步骤赋予高校更多的自主招生权,假以时日,高校之间真正形成了办学个性,确立了办学品质,出于维系高校品牌形象与核心竞争力的需要,自主招生权的完善与配套应可期待。上海此次改革,统一考试只考语数外这三门基本功课,其他的都交由高校,这种安排是将高等院校的自主招生考试从内容到形式,平行、平等地嵌入全国性的统一考试中,一举改变了自主招生考试的“附属”与“外围”地位,其力度在目前为止的自主招生安排中可谓空前。 在高考种种乱象中,考生显得最为弱势。这种地位必须改变,因而也成为高考改革的重中之重。基于如今招生竞争的激烈态势,“供求关系”已然较前发生逆转,赋予考生更多的选择权、话语权,是水到渠成之事。高考时可填报两所院校志愿,每校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打破了考生与高校、专业的一一对应关系,考生用同样的分数可以收受到至少2所院校及3个专业抛出的橄榄枝。这样的机会足以让考生选择出自己心仪的院校和专业。为了更早更好地进入考生的“法眼”,各院校和专业想必会在招生宣传中使尽浑身解数“争宠”。这是放大了的双向选择,“总有一款适合你!”高校对考生的需求与考生对高校的愿望有机会实现匹配。而这反过来,同样有利于高校更好地塑造自己的办学品质,形成自己独特的个性和品牌形象,从而对未来一批又一批的考生产生持久的导向和引流作用。 上述分析当然是一种合理化的逻辑推理,不可能很快就能实现。但这个过程可经由科学安排大大缩短。目前最要紧的,当是全力推进“阳光高考”,做到高考招生信息公开、透明,改变考生与高校、考生与专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让人期待的是,考生一旦真正拥有了院校、专业的选择权,即意味着拥有对大学的监督权、评价权,这反过来必将倒逼院校、专业更加透明、立体,倒逼高考和录取更加公开、阳光。在这一良性循环中,通过高考选拔人才的公平与效率问题当可慢慢得到解决,进而开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全新格局。 |
关键词:高考,选择权,学生,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