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秦皇岛频道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要闻 原创 热点 图片 社会 财经 旅游 房产 名企
县区 评论 专题 视频 民声 文化 书画 美食 论坛
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秦皇岛频道>>热点

最严禁烟令,不能成过眼云烟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2014-11-26 14:00:16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11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明确规定,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座席、赛场区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等也全面禁止吸烟。(11月25日《新京报》)

  这份被网友称为史上最严控烟条例的新规定一出台,就引起各方热议。从送审稿的内容来看,条例中确实亮点颇多。不仅涉及范围广,操作细节明确,惩罚措施严厉,而且,对于此前禁烟一直存在的各种难点,也都有回应。

  公共场所禁烟,在中国已有多年,却一直举步维艰,进展缓慢。控烟难,并非难在无法可依,而是执法难。其实,早在1979年,卫生部等部委就发布了《关于宣传吸烟有害与控制吸烟的通知》,建议在群众聚集的医院、会场、剧场等公共场所和通风不好的集体作业场所禁止吸烟。1987年,国务院颁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在公共场所内禁止吸烟。2006年1月,联合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我国生效。2011年5月1日,卫生部新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在28类公共场所全线禁烟。可以说,我国对从倡议式的法规到实施细则,公共场所禁烟的法律法规一直在不断完善中。此次公布的公共场所控烟新规又有实质性的进展,明确了执法主体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解决了谁来禁烟、控烟的执行主体不明、责任人不清等问题。而且,新规还给出了详细的处罚标准,有利于具体实施处罚。这些举措,对于增强“中国式禁烟”的执行力,可谓是对症之举。相信这些操作细节的规范化与明确化,可以有效解决之前许多城市存在的“有条例无执行”、数十年开不出一张个人罚单的尴尬局面。

  控烟难,还在于全民教育不够,控烟难成共识。一直以来,许多人都认为抽烟是个人私事,于他人无关。这种观念至今深入人心。其实,与酒驾危害公共安全一样,公共场所吸烟危害公众健康,罪莫大焉。在卫生部发布的《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中显示,吸烟及二手烟能够引发恶性肿瘤,对于呼吸系统、心脑血管以及生殖和发育功能都引发巨大的危害。而一项“全球青少年烟草调查”结果显示:我国青少年在家中和公共场所受二手烟危害的比例分别为43.9%和55.8%,说明连父母都没有意识到烟草之害。

  此外,此次送审稿中关于影视作品中禁止吸烟镜头的规定一出来,就引起极大争议。公众对此的不理解,也再次印证了控烟共识的缺乏与全民禁烟教育的必要性。尤其是影视作品中的吸烟镜头,对青少年的危害更大。根据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公布的“2013年度热播国产影视剧烟草镜头监测结果”,30部国产电影片中,有烟草镜头的影片19部,平均每部电影烟草镜头的数量为16.6个。30部国产电视剧中,15部带有烟草镜头,平均每集烟草镜头时长11秒。明星偶像的举止向来为青少年所模仿和追捧,那些在镜头里吞云吐雾的明星,多少会给青少年带来直接或间接的负面示范效应。

  不可否认,中国式控烟难的关键,在于烟草产业链条的利益藩篱难以冲破。中国控烟三十多年,控烟与社会发展及文明进步相伴随行,要将控烟条例落到实处,需要法治中国进程下立法的稳步推进与执法效力的提高,需要公众对控烟共识的形成,最终还要从源头上进行控制,向烟草GDP说不,才是对公众健康负责。

关键词:公共场所,控烟,立法,最严

责任编辑:李兴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