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金申领开始
长城网秦皇岛12月17日电(祖迪 记者 李兴双)今日记者从秦皇岛人社局获悉,2014届高校毕业生申领失业补助金工作将从12月22日开始,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需要准备材料,抓紧申报。 高校毕业生申领失业补助金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的应届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二是属于困难家庭;三是生源系河北省户籍;四是毕业当年年底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 困难家庭类型包括:(一)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二)父母双方失业的。生源地为城镇家庭,其父母均处于失业状态的登记失业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就业失业登记证》等;(三)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家庭的。须提供相关证件;(四)单亲家庭,无稳定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须提供户口簿及相关证明等;(五)遭遇自然灾害导致家庭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须出具村或居委会相关证明;(六)家有重症病人,或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家有重症病人的,须出具医疗卫生机构证明、病案资料等;丧失劳动能力的,须出具鉴定证明等;(七)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系指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的城、乡家庭,须提供其低收入家庭证明。 2014届高校毕业生年底未就业的,从本月22日起即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区失业保险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河北省应届高校毕业生困难家庭调查认定表》(可从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e.lss.gov.cn下载)、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困难家庭证明及相关材料、档案或相关证明等材料,申领2015年的失业补助金。从2015年起,1月至6月的每月10日前(遇公休日顺延)申报的,可领取当月至2015年6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毕业生户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的90%。各县、区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区每月657元,昌黎县、卢龙县、抚宁县每月630元,青龙县每月576元,如遇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领取失业金期限最长为6个月,2015年6月份为申领和发放的截止期。 毕业生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停止领取失业补助金。(一)实现就业的;(二)家庭经济状况出现明显好转的;(三)无正当理由3次拒不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培训和介绍就业的。 各县、区失业保险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海港区:3551327北戴河区:4186080山海关区:5137795开发区(西区):8019251开发区(东区):5082487 北戴河新区:3592622抚宁县:7129520昌黎县:2557898 卢龙县:7013996-8016青龙县:7862362 |
关键词:毕业生,人社局,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