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昌黎获“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
近日,文化部公布了2014-2016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选结果,抚宁县(吹歌)、昌黎县(地秧歌、民歌)再次入选,这是自2008年文化部规范“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和管理以来,昌黎县、抚宁县连续第三次获得此项殊荣。 “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是1987年文化部为传承和弘扬我国优秀民间文化艺术、加强基层特色文化建设、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发展而设立的文化品牌项目,命名周期为3年。 据了解,此次命名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涉及特色民间文化资源或艺术形式550种,涵盖表演艺术、造型艺术、手工技艺、民俗活动等艺术门类,集中展示了我国民间文化艺术蓬勃发展的现状。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动员群众参与,使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工作成为促进社会发展和文化繁荣的助力剂。各县区也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为重点,建立传习所,加强艺术研究、剧目创排工作,编印图书资料,并广泛开展培训、展演、展示等活动,使优秀民间文化艺术得到保护和传扬。(记者董越通讯员张洋) |
关键词:民间艺术,文化之乡,特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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