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拟建信用红黑榜制度
昨日,保监会、发改委联合印发了《中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未来5年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相关部门负责人称,将建立保险业“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并实行定期披露,以期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保监会和发改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当前最急需、最迫切要做的工作主要是两项:一是建立保险业统一信用信息平台;二是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这里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保险业自身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诚信缺失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现在很多失信行为成本太低。为此,我们要加强对守信主体的奖励和激励,建立保险业‘红名单’制度,加大对守信行为的表彰、宣传和支持力度。同时也要加强对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建立保险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此外,还将建立失信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将保险行业诚信放在社会群体监督之中,加大对失信行为的约束、惩处力度。”相关部门负责人称。 所谓“红名单”,就是加大对守信行为的表彰、宣传和支持力度。所谓“黑名单”,就是把失信行为“晒一晒”,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两部门也会在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政策扶持等方面实施信用分类分级监管,根据失信类别和程度使失信者受到惩戒。对“红名单”和“黑名单”将实行定期披露。 至于具体有哪些“红名单”、哪些“黑名单”,要在具体实践中不断建立和完善,各地保监局可以根据当地实际需求来确定本辖区的红黑名单。据悉,两部门还将推动建立跨部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规划》有明确时间表。《规划》坚持“政府推动,各方共建”、“健全制度,完善机制”、“统筹安排,分步实施”3项基本原则,明确了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三项目标任务。 |
关键词:规划,黑名单,信用体系建设,信用分类,红名单,黑榜,失信行为,失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