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上调
记者日前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55元提高到75元,目前补发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据了解,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相关政策,从2014年7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此外,按照省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2014〕69号),自2015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在中央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省级财政再为每人每月补助5元,即提高至每人每月75元。 截止到4月28日,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补发工作全部完成,共涉及37.2982万人,合计金额4980.45万元。(记者叶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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