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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宁县工商局为青龙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49万元

来源: 长城网 作者: 祖迪 2015-05-28 09: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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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秦皇岛5月27日电(祖迪 记者 李兴双 通讯员 史建勇 刘伟华)日前,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茨榆山乡双龙寺村王女士代表该村10名村民,为秦皇岛市抚宁县工商局送来“群众利益重如山,消费维权显真情”的锦旗,表达谢意。

  原来,今年春天,青龙县茨榆山乡双龙寺村郭海齐等10户村民,在经销商手中共买了36袋复合肥,购买时经销商称播种时,可以把肥与种子一起种。10户村民按照此方法施肥,结果玉米苗根部碰到肥后即被烧死,导致玉米苗出来的参差不齐。农户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找经销商解决却已联系不上。村民们只好按照包装袋上的厂址,找到生产该复合肥的抚宁县天宝复合肥有限公司。天宝复合肥有限公司了解到情况后表示,有检验报告为证,复合肥质量没有任何问题,问题出在经销商身上,公司不应承担责任。无奈之下,农户到抚宁县工商投诉。

  工作人员接诉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天宝复合肥有限公司提供了营业执照和复合肥检验报告,证明复合肥不存在质量问题,是经销商为了提高销量,宣称复合肥可以与种子一起播种,导致农民损失,经销商目前在山东无法联系,但是经销商曾与农户签订肥料供应合同称使用此化肥若因质量问题造成损失,可以持协议要求赔偿,协议签章为天宝公司。于是,工作人员与天宝公司负责人积极沟通,耐心做工作。最后,公司负责人转变态度,亲自到青龙县茨榆山乡现场查看情况,之后同意赔偿农民的损失共计2.49万元。农户们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特意写来感谢信,并委托在抚宁工作的老乡王女士送来锦旗表达谢意。

 

关键词:工商局,锦旗

责任编辑:武佩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