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设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创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要求,现对全市新增设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分布点位通告如下: 一、抓拍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压双黄线等违法行为的卡口式电子警察点位6个,具体分布如下: 1、长江道与峨眉山路交叉口;2、滨海新大道与抚南连接线交叉口;3、滨海新大道与香海湾路交叉口;4、滨海新大道与葡萄岛路交叉口;5、南娱大道与葡萄岛路交叉口;6、秦皇岛火车站站前广场; 二、抓拍超速违法行为的智能卡口点位17个,具体分布如下: 1、秦皇大街开放广场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 2、西环路加气站路段,限速80公里/小时; 3、泰山路开发区医院路段,限速50公里/小时; 4、珠江道双龙啤酒城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 5、祁连山路天成锦江苑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 6、长江道与贺兰山路交叉口东侧路段,限速50公里/小时; 7、102国道与祁连山北路交叉口东侧路段,限速70公里/小时; 8、102国道与祁连山北路交叉口南侧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 9、秦皇西大街天成佳境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 10、开发区东区铁门关东侧路段,限速50公里/小时; 11、上海道东水关立交桥环岛南侧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 12、长城西街东水关立交桥环岛西侧路段,限速50公里/小时; 13、关城东路东水关立交桥环岛北侧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 14、浙江道杨庄大桥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 15、长春东道与辽宁交界西侧路段,限速50公里/小时; 16、珠海道与辽宁交界西侧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 17、鹏泰路与辽宁交界西侧路段,限速70公里/小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监控,所获得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照片、数据及相关资料是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直接证据。以上23个抓拍违法点位,自2015年6月26日零时启动抓拍,为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依法出行。 特此通告。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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