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旷工教职员工咋这么难?
6月20日,西北政法大学在《陕西日报》发布辞退公告,根据相关规定,“对李莉、张园园、胡梅、张兰、王楠、时轩、王显、韩晓青、沈钊、侯爵作出了辞退处理,现予公告”。无独有偶,西安工程大学也公告称,“已旷工超过一个月的30名教职工,限本人自公告登报之日起一周内到学校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到,学校将按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处理。”(澎湃新闻网6月23日) 两所高校,同日公告辞退数十名教职员工,这样的规模和力度,确实令人惊讶。国有国法、校有校规,旷工不回,辞退在情理中,也符合有关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就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看起来,这是“校规伺候”,正风肃纪。但细究起来,好像又不是那么回事。6月23日,西北政法大学一名内部人士告诉记者,此次辞退的教职工长期没到学校上班,且多数是十年以上未到岗;西安工程大学人事处相关工作人员也证实了上述30名教职工多数因“出国未归”而旷工的说法。“失踪失联”数年、乃至十数年,才想到清退处理,如此脉脉温情,究竟为何? 能出国而经年未归的高校在编人员,显然不只是集聚于陕西的这两所高校。教职员工中离职离岗而编制关系仍雷打不动的,也非个案。不妨做个假设,沿着陕西两所高校的清退思路去顺藤摸瓜,无须暗访,只要明查,估计不难找到一长串相似的“蚂蚱”。 最典型的例子,当是此前备受关注的“何老师事件”。何炅闯荡娱乐圈已多年,却赫然在北外《工资在发编制内人员名单》上,类别标明是“在职”。此份名单是北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要求开展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后公布的。拿不拿工资不是要害,它映射出来的,是高校编制混乱的冰山一角。 数据显示,十八大以来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30个省份共清理清退“吃空饷”16.2万人,涉及财政资金84亿元。2014年12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在全国集中治理“吃空饷”顽疾。此前有消息称,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治理,已被列为今年的五项重点工作之一。教育部要求,最迟今年2月底前,应完成对“吃空饷”的摸底登记、自查自纠、全面核查和制度建设。教育部在方案中还表示,将对此组织专项抽查核查。那么,查纠不及时、不到位,放纵长期“吃空饷”,要不要来个配套的“责任清单”? 高校在编教职员工出国“玩不归”,究竟该等他们几年才算仁至义尽?这个问题,在教育深化改革与依法治国的语境下,不能不声不响地沉入高校历史。(邓海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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