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治疗不出县 资源均衡是关键
制定医疗卫生发展目标,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绝不是将患者硬性压制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而是要通过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真正把患者留住,提升广大居民在县城看病的信心。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对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提出具体目标任务,要求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意见》明确提出,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大病治疗不出县,无疑是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尤其是农村医疗水平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同时还能有效缓解城市重点医疗卫生机构的压力,并有助减轻患者的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但是,要做到这一点远非易事,其中,医疗资源能否均衡分布,重点医疗资源能否向县城倾斜,人才能否向县城流动,是最为重要的方面。如果这些方面的条件得不到改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水平、服务能力得不到提高,要想大病治疗不出县,将面临很大的实质性的困难。 发现大病以后,不少患者及其家属所以选择出县治疗,并非不信任县级医院,而是目前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水平、医疗条件、医疗服务、医治能力等,确实与大城市有着不小的差距,导致患者不得不舍近求远、舍惠求贵。相反,如果县城的医疗条件、医疗水平与大城市的差距小一些,出县看病的人数可能就会大大减少。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城医院往往对疑难杂症缺乏基本的判断和治疗能力,又怎能把患者留住呢?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现大病治疗不出县目标的过程中,一定要防范采取用报销等手段压制患者出县治疗,导致耽误患者看病。国务院《意见》提出了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的目标,有关方面会对这一目标的实现进行考核,而如果医疗条件和水平达不到广大居民的要求,就很难实现这样的目标。在此情况下,一些地方可能采用非正常手段“完成”目标任务。这也是近年来其他方面目标在实施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的问题。 制定医疗卫生发展目标,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绝不是将患者硬性压制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而是要通过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真正把患者留住,提升广大居民在县城看病的信心。毋庸讳言,眼下不少县城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和能力,尚未达到广大居民的看病要求,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医疗卫生行政机构,必须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在医疗资源的配置、政策的制定、资金的分配、人才的引进等方面,更多地向县级医院倾斜。 从目前各级财政可用于支持医疗卫生服务的能力来看,指望政府给医疗卫生机构多大的支持,是不大现实的。比较有效的办法是两条腿走路。一方面,财政尽最大努力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特别是公立医院,应当坚持公益性服务本位,向居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另一方面,加快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步伐,向社会资本开放,让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医疗卫生事业,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水平,形成非公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局面,增加患者的可选择余地。 当然,非公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以后,可能会存在收费较高等方面的问题,但对此无需过分担心,只要竞争机制合理、竞争环境公平、竞争规则健全,就能够通过竞争形成有利于居民看病的格局。更重要的是,还可以有效发挥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稳定器”的作用,通过一定的行政手段,让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以较低的服务价格为患者服务。 总之,要实现大病治疗不出县的目标,关键就在医疗卫生资源的均衡分布,在于提升县城医疗卫生服务的水平与能力,吸引更多能够扎根县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的人才。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也要放下身段,主动与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合作,让更多技术好、水平高的医生、医务工作者轮流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帮助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留住患者,这也是必不可少的工作。 |
关键词:大病治疗,资源均衡,卫生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