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首批百名拟任人民陪审员将上岗
今日上午,记者从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秦皇岛市中院首批100名拟任人民陪审员已完成前期报名和审查工作,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后即可上岗,与人民法官共同完成相关案件审判工作。 据介绍,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实现人民参与审判活动的最有效最直接的途径,也是实现审判工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的重要渠道。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召开以来,党中央对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 今年5月,省高级法院下发了《关于试行中级人民法院选任人民陪审员的通知》,明确规定在全省范围内试行中级人民法院选任人民陪审员工作。此前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仅限于基层法院,中院审判案件依法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从辖区内基层法院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 按照上级要求,秦皇岛市中院研究制定了《选任人民陪审员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全市范围内先期选任100名人民陪审员。自8月19日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发布以来,报名期限内共有147人报名,涵盖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教师、金融从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农民、企业职工、社区工作者、新闻从业人员、退伍军人、自由从业人员等10多个行业。 报名人员中除少数为高中学历外,大多数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考虑到人民陪审员选任广泛性、代表性及回避等方面要求,按照选任条件,经过走访调查,从中筛选了100名作为人民陪审员人选。 (祖迪) |
关键词:秦皇岛市中院,人民陪审员,选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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