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开发区法院电子卷宗随流程同步生成
在近日召开的全市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现场推进会上,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裴永新就本院电子卷宗随办案进程同步生成工作作了经验介绍。 今年6月,该院被河北省委政法委确定为省级司法公开阳光法院评估指数示范单位。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开发区法院领导都高度重视,经研究确定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来开展工作。其中,软件方面以电子卷宗同步生成规范化工作为突破口,从每一步司法程序抓起,加强司法规范化。 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制度,即根据诉讼规律及审判流程,设置卷宗扫描节点,各诉讼阶段各负其责,对每一个节点的案卷材料随收随扫,同步生成,结案时完整的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完毕。该院制定的电子卷宗同步生成管理办法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并制定了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四类案件电子卷宗同步生成扫描节点列表,每一类案件分立案阶段、庭前准备阶段、开庭审理阶段、结案送达等不同阶段对扫描项目一一列举,每一节点依表格所列内容进行规范检查,随时纠正。 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制度有助于解决卷宗不规范的问题,卷宗同步生成,过了节点,未经授权不得随意更改。此举极大强化了干警的责任心,有效减少了以往存在的卷宗内容丢三落四的现象,也起到了事前、事中监督的作用,解决了以前卷宗评查“事后诸葛亮”的问题。另一方面实现了同步案件质效监督,便于随查随改。同步扫描生成电子卷宗,能够全程反映审判流程,保证每个审判环节都有据可查。主管院长在自己办公室通过电脑,就可以随时查看案件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可以在相应节点纠正。 |
关键词:法院,电子,卷宗,生成 |
责任编辑:李兴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