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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建立金融审执联动机制

来源: 秦皇岛政府网 作者:秦皇岛市金融办 2015-10-09 09: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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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审执联动机制的孕育

  为进一步打造一个良好的金融司法生态环境,强力支持秦皇岛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市金融办积极顺应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金融司法需求日益提高的实际情况以及涉诉案件不断呈现的新特点,按照张瑞书市长、李永平副市长的相关要求,市金融办协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银监分局经过多次走访调研和召开座谈会,达成广泛共识。9月24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全市金融审执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进行了具体部署。《实施意见》,主要包括联动主体、联动机制运行依据、联动机制原则、联动方式、信息交流等五个部分。明确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各基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市银监分局、市人民银行、市保险行业协会、金融机构代表作为联动机制主体。建立全市金融审执联动机制,目的是通过司法机关、金融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形成政府牵头、法院主导、各部门联动的金融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新格局,进一步推进法制秦皇岛建设,提升法院服务和保障经济安全、社会和谐稳定针对性、有效性。

  建立全方位联动机制

  《实施意见》明确,以合法原则、实效原则和信息共享原则作为联动机制的工作原则,明确金融涉诉案件在立案阶段、送达阶段、审判阶段、执行阶段及信息交流、宣传工作等的联动方式。

  立案阶段。司法机关进一步明确受理案件的范围和标准;金融机构派出熟悉金融业务和法律业务的人员参与诉讼;针对群体性案件,在立案阶段就应实现信息共享,及时通报背景情况;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人民法院受理有关金融机构提出的支付令申请;法院积极根据金融机构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探索简化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流程,例如放宽金融债权案件财产保全的条件,允许银行以保函的形式提供担保。

  送达阶段。《实施意见》提出,金融机构要明确送达(催收)地址,向法院提供自身所掌握的被告信息,以便尽快送达法律文书。积极协助查找债务人的住址和联系方式,配合法院送达。对涉嫌犯罪的债务人,公安机关应利用技术侦查手段予以追踪。

  审判阶段。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成立金融合议庭,专门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配备具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审判人员,对金融案件进行统一审理;金融机构派出专业人员参与诉讼,对于集团诉讼案件固定专门人员参加诉讼;法院坚持繁简分流的原则,符合督促程序条件的,转入督促程序;对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除因疑难复杂应转为普通程序的外,其他均以简易程序加快审理。对于有担保物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依法适用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提高金融机构实现债权的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加大金融借贷纠纷案件调解力度,努力督促债务人主动履行债务,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执行阶段。参加京津冀的执行协作,形成金融案件相互委托、查询等事项的协调联动;法院加强金融案件审判、执行之间的衔接配合,提高执行效率;法院积极采取措施,提高执行效率,措施包括对失信被执行人发布财产申报、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禁令;建立失信法律惩戒机制,对瞒报财产、违反禁令的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增加威慑力。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总对总”查控系统已实现最高人民法院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通过计算机网络与全国多家金融机构实现专线连接,通过实时电子数据交换,金融机构向法院反馈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银行开立的账户、余额、资金往来等信息;各实施单位共同将不予配合的被执行人信息列入“黑名单”,及时锁定被执行人行为动向,停止办理其经营、消费、出境或财产转移行为的相关手续,促使其配合执行;相关实施单位通过置换住房、提供临时性住宅等方式,积极探索对只有一套住房的被执行人予以执行的新举措。

  培训工作方面。一是共同组织有关金融诉讼知识的培训,共同研究防范金融风险的措施和处置重大金融案件的预案;加强对司法人员的金融业务知识培训,二是健全司法机关对金融机构的情况通报制度;三是开通金融案件旁听绿色通道。选取典型案例,针对案件审理或执行中涉及的疑难问题组织研讨或座谈。

  宣传工作方面一是共同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宣传教育,营造社会诚信意识和诚信氛围;二是共同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运用媒体力量,发掘送达和执行线索;三是共同向社会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报道典型案例,提高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

  强化信息沟通交流

  成立金融审执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确定每届联席会议的承办方,每届联席会议设召集人1名,由承办方成员担任。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举行一次。各实施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不定期召开会议,加强案件研讨、工作经验交流和工作总结等。

  完善金融信息交流平台。法院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提供金融案件的审判、执行动态,及时了解金融行业的司法需求,增强金融监管和司法工作的良性互动;同时,对当前金融领域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及形成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建议和对策。尤其要加大对金融刑事案件的数据统计和成因分析,剖析金融企业治理结构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为防范金融犯罪、稳定金融秩序、完善金融市场规则提供实践支持。

关键词:联动机制,金融审执,金融工作,银监局

责任编辑:李兴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