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正式开通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
按照省厅要求,为方便河北省户籍人员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自2016年3月1日起,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正式开展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工作,异地身份证受理点设在抚宁镇派出所。 凡在抚宁区居住生活的非本市户口的河北省户籍人员,可以持居民户口簿到抚宁镇派出所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派出所核验身份信息并确认一致后受理,自受理之日起18个工作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公民在异地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到政务中心一楼公安户籍窗口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制发。(记者 祖迪 通讯员 温月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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