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10条“红线”杜绝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3月21日,秦皇岛市教育局印发《关于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试行)》,划出10条“红线”,杜绝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并公布举报电话。 据了解,为有效遏制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偿补课现象,《规定》从10个方面明确了在职教师的有偿补课行为,分别为:严禁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在校内外租借房屋或家中补课收取费用或变相收取学生和家长钱物;严禁利用午休、延长下午放学时间或晚自习时间,或者其他休息时间,给学生补习功课或辅导作业,向学生收取补课费;严禁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严禁在民办教育机构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兼职兼课;严禁以他人名义举办各类有偿培训机构,本人参与管理从中牟利;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教师有偿补课或社会培训机构补习班介绍生源从中牟利;严禁为学生提供家庭寄宿制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牟利;严禁教师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由,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或其他学习用品;严禁学校领导指使、授意、默许、纵容教师校内外办班补课并收取学生费用;其他按照规定可以认定为有偿补课的行为。 《规定》明确指出,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在职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通报批评、扣发工资、撤销教师资格直至撤职或开除的处分。此外,对查实的有偿补课教师不仅要追究教师本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其所在学校校长的责任。 “目前,在职中小学教师补课行为虽为少数,却损坏了教师形象,违背了教育规律,特别是加重了家长的家庭负担,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让学生产生厌学情绪。所以,对有偿补课行为我们不仅要抓要管,而且要狠抓狠管,疏堵结合,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市教育局副局长于慷说,对此,市教育局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督察组,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对有偿补课行为的认定和查处、对各县区和各级学校的主体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建立负责和究责的机制,将责任落实到人;组织全社会进行监督。一经查实,迅速按程序处理;疏堵结合,开展师德巡讲,弘扬社会主旋律;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让全社会形成合力,形成尊师重教的氛围。 同时,我市从3月份开始,开展了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专项行动,行动为期6个月,到9月份结束。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将通过明察暗访的形式查出一批典型,惩戒害群之马,并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3865115、3865103,举报邮箱:sjyjhfb@126.com。 |
关键词:补课,中小学,教师,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