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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发放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资金157万元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祖迪 2017-01-12 10: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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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秦皇岛1月11日讯(记者 祖迪 通讯员 冀建勇)今日记者获悉,为深入实施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行动,按照河北省《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的实施方案(试行)》及《实施细则》要求,秦皇岛市人社局等部门积极研究部署,严格抓好政策落实。截至2016年底,全市共为1882名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员发放救助资金157.1万元。

  据悉,河北省《实施方案》提出,深入实施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行动,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多层次医疗保障救助联动机制,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到2020年有效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保障救助对象范围,重点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的重病患者、60岁以上老年人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因患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且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前12个月总收入50%以上的)以及其他特殊困难人群等5类贫困群体。

  据统计,秦皇岛市2016年有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救助任务的为青龙满族自治县、卢龙县、昌黎县3个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8266人,其中青龙满族自治县70099人,卢龙县5779人,昌黎县2388人。为做好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工作,秦皇岛市成立了医疗保障救助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人社、民政、财政、卫计、扶贫五部门联合转发了河北省《实施细则》。

  按照《实施细则》及有关解释要求,秦皇岛市对所提取的2016年8-10月份2231名建档立卡救助对象的住院补偿费用进行了核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救助再补偿资金共计183.2万元,其中,青龙满族自治县1796人,救助资金127.5万元;卢龙县394人,救助资金49.4万元;昌黎县41人,救助资金6.3万元。经对患者信息与社保卡信息系统进行比对,2016年12月份,已将有社保卡个人账号的1882人共计157.1万元的救助资金经第三方网银支付平台直接发放到了贫困人员的个人账户,剩余无社保卡人员的救助资金,将在收集完善相关资料后尽快予以发放。同时,2016年11-12月份建档立卡救助对象的住院信息数据提取工作和再补偿救助资金的计算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关键词:人社局,医疗救助,医疗保险,救助资金

责任编辑:李兴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