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关区检察院“试水”侦查人员出庭作证
近日,秦皇岛市抚宁区法院公开审理张某某、刘某涉嫌受贿一案,根据法庭审判需要,作为侦查部门的山海关区检察院指派两名侦查员出庭作证,依法履行侦查员出庭作证的职责。 庭审中,审判长、公诉人、律师、被告人先后对侦查员就同步录音录像是否完整、是否存在刑讯逼供行为、是否存在指供诱供行为、是否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展开发问,侦查员一一回答了相关人员的发问,完整地向法庭陈述审讯过程。同时,在庭审现场当庭播放了审讯过程中的同步录音录像,展现了侦查员依法办案的风采,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据悉,该院此次指派侦查员出庭作证系秦皇岛市首例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员出庭作证。(记者 祖迪 通讯员 刘高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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