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个人自缴公积金,有助激发城市活力
没有单位,也能像单位人员一样缴存公积金,并享受低利率住房贷款的政策。日前,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广州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发布,按照办法,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雇佣人员等群体可自愿缴存。 在放开个人自缴住房公积金之前,只有在正规单位工作的人员才享有住房公积金保障政策,职工本人与单位按一定比例分别缴纳住房公积金。职工购房时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并申请低于银行贷款利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今,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等可以自缴公积金,无疑是扩大了这一社保政策的覆盖面。而且,广州个人自缴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放到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10%,体现了较轻的社保费率倾斜用意。 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多数收入原本并不太高也不够稳定,又缺失公积金住房贷款一项社保福利,不免成为社会的“夹心层”。是以,以较低的社保费率规定允许自由职业者自缴公积金,是制度设计上的一种变通。这种政策变通,有利于让公积金社保政策扩围,并观照城市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 另外,今年以来一些城市放开公积金个人自缴政策,也有新一轮人才争夺战的意图。比如武汉市允许在校大学生以个人名义缴交公积金,就可以视为“抢人大战”中政策链上的一环。 当然,在实行公积金个人自缴政策后,需要考虑如何平衡中小企业利益,以防中小企业将本该单位缴纳的公积金,全部转嫁给从业人员个人自缴。此外,还需要观照自由职业者相关用途诉求,尽可能扩大支取使用范围,以不至让个人自缴成为“凑份子”。总之,个人自缴公积金政策利用得越好,越有利于增强城市当期和未来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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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兴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