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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首例校车危险驾驶案被检察机关起诉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祖迪
2019-01-30 14: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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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昌黎县人民检察院对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县内首例校车涉嫌危险驾驶案提起公诉。

  被告人贺某某自2018年初其从事接送学生的校车业务,其用于接送学生的小型普通客车荷载人数为9人。2018年6月14日7时许,被告人贺某某驾驶其所有的小型普通客车在运送学生时实载22人,其中学生21人,属于危险驾驶,当其从昌黎县龙家店镇刘双坨村行驶至晒家坨小学南100米处时,被昌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查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贺某某从事校车业务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人员载客,其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但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对其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贺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通讯员 何禹 孙凤梅)

关键词:昌黎,校车,起诉责任编辑:李兴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