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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基数调整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12月20日前记得及时补缴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刘旭伟
2019-12-02 18: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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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秦皇岛医疗保障”公众号了解到,秦皇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有所调整。由于缴费基数调整是从2019年5月1日起,因此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需在12月20日前补缴。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自2019年5月起,缴费基数调整为4791元。9.5%比例缴费的人员,月缴金额为455.15元,5至6月份已缴金额为每月448.12元,按照新基数每月需补缴7.03元;7至12月份已缴金额为每月364.14元,按照新基数每月需补缴91.01元。5至11月份差额补缴共469.21元,12月份连同当月医保费应收924.26元。 

  5.5%比例缴费的人员,月缴金额为263.51元,5至6月份已缴金额为每月259.44元,按照新基数每月需补缴4.07元;7至12月份已缴金额为每月210.82元,按照新基数每月需补缴52.69元。5至11月份差额补缴共271.59元,12月份连同当月医保费应收535.1元。 

  低保待遇缴费的人员,月缴金额为158.11元,5至6月份已缴金额为每月155.66元,按照新基数每月需补缴2.46元;7至12月份已缴金额为每月126.49元,按照新基数每月需补缴31.62元。5至11月份差额补缴共163.02元,12月份连同当月医保费应收321.13元。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请根据各自缴费情况,将所需补缴金额于12月20日前足额存入代扣银行卡内,避免产生欠费情况。(秦皇岛晚报记者刘旭伟)

关键词:医保,补缴责任编辑:李兴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