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勇武利用互联网“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了一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资料图
长城网秦皇岛讯(记者武佩剑 通讯员佟德龙)“现在开庭!”3月5日上午,昌黎县法院“互联网法庭”室内,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昌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勇武利用互联网“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了一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案件当事人通过手机APP连线参加了庭审。
据了解,此案是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并全面告知在线诉讼的权利义务和法律后果后,张勇武作为主审法官严格按照2020年2月14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依托互联网系统“云间”在线诉讼平台,以在线视频方式进行,并熟练运用庭审技巧,围绕双方争议焦点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等环节。此案在庭审前一天进行了网上证据交换和质证准备工作,大大节约了庭审时间,提高了庭审效率。
庭审过程中,视频画面清楚,声音传输清晰,庭审笔录经语音转换系统同步生成。庭审结束后,当事人扫二维码远程网上签字确认庭审过程,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记录”按钮进行电子签名。
“在这个特殊时期,法院采取网络庭审的方式非常有效率,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很强,组织有力。希望这样的形式在以后的审判中能得到更多的运用,方便我们当事人诉讼。” 原告王某的代理律师表示。
疫情期间,昌黎县法院坚持疫情防控工作与审判工作两手抓,全面推进网络庭审工作。
昌黎县法院专门制定了《关于做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民事案件“云庭”互联网庭审操作规程(试行)》规程从案件范围、准备操作流程、特殊流程事项、合议庭成员防护措施、庭审技术保障等六大方面对网络庭审工作予以规范和保障。并携手市律师协会举办了秦皇岛市第一次“网上立案和互联网庭审培训研讨会”,解决疫情期间网上立案和互联网开庭审判的疑难问题。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采取网络庭审方式,既满足了群众诉讼需求,也提升了法院在线诉讼服务能力。昌黎法院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在线诉讼在法院的深度应用,以更精细化的举措、更系统化的管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张勇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