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新媒体集团  主办
当前位置: 县区新闻

秦皇岛市禁产禁售禁烧焚烧类祭祀用品

来源: 长城网  作者:李妍
2020-03-18 17:00:40
分享:

  日前,秦皇岛市多个县区发布通告,全面禁止生产、运输、销售、焚烧锡箔、冥币、纸钱、纸扎等焚烧类祭祀用品,倡导采取鲜花祭祀、网络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寄托哀思、缅怀亲人,主动摒弃不文明行为。

  3月16日,海港区发布《关于全面禁产禁售禁烧焚烧类祭祀用品的通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锡箔、冥币、纸钱、纸扎等焚烧类祭祀用品。违反上述规定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依照《秦皇岛市祭祀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生产者、经营者没收制造工具、非法所得,销毁实物,并处以非法所得二至三倍的罚款;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生产、销售锡箔、冥币、纸钱、纸扎等封建迷信祭祀用品提供运输车辆。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秦皇岛市祭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责令其停止运营,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实施处罚;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全区范围内焚烧锡箔、冥币、纸钱、纸扎等焚烧类祭祀用品。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会同民政、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依照《秦皇岛市祭祀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使用者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凡在林区范围内违反规定焚烧祭祀的,由林业部门依照《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处以3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处10日拘留,引发森林火灾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为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有效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转变祭祀方式,秦皇岛市其他县区也陆续发布了相关通告和倡议书,倡导广大人民群众弘扬文明祭祀新风。(秦皇岛晚报记者李妍

  

关键词:清明,祭祀责任编辑:李兴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