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力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在疫情防控期间,秦皇岛市阶段性减征、缓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至5月31日,已有11712家参保企业减征单位缴费部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金额26474.12万元,有10859家参保企业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金额245.24万元。
据了解,经市政府同意,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自2020年2月至6月,对全市所有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为期5个月的减半征收。同时,疫情期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可缓缴至疫情结束后次月月底前补缴到账,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同时,市医保局要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持续完善经办管理服务,优化办事流程,不增加参保单位事务性负担,认真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实施减征和缓缴政策的同时不能影响参保人权益和享受当期待遇。要求参保单位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缴费的义务。(秦皇岛日报记者王静 通讯员陈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