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缴职工贷款额度上限由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双缴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上限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购买绿色节能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优惠。”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稳定全市经济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6月6日,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迅速行动,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大局,结合我市实际,第一时间出台了助企纾困、促进消费的综合性实施细则。这将对我市稳住经济大盘、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房地产市场回暖起到积极作用。
实施细则包括提高最高贷款额度、支持购买绿色节能住房、降低第二次贷款首付比例、延长存量房贷款房龄控制线、发挥家庭成员之间互助功能、对经营困难企业实施缓缴政策、设置困难家庭归还贷款宽限期、加大对租房支出支持力度等八项阶段性支持政策。
细则中指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且为超低能耗建筑的自住住房时,在不超过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且还款能力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贷款额度上浮10%。对于还清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60%调整为不低于30%。对于购买存量房(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最长房龄限制由不超过25年调整为不超过30年,且房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45年。
对于大家关注的父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的问题,细则中也明确,我市缴存人全款购买本市新建自住住房的,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只限一次)。同时,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缓缴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企业可以在年底前缓缴住房公积金,待经济效益好转后进行补缴。缓缴企业的职工可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企业缓缴影响。对于受疫情影响收入减少生活拮据、家庭月收入偿还公积金贷款之后不足1000元的,可以提出延期还款申请。
细则中还加大了对租房支出的支持力度,提高无房职工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主城区(海港区及开发区西区)由原来的10000元/年调整为12000元/年,其他区县由原来的8000元/年调整为9000元/年。
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以上政策措施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记者 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