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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八项举措助推外贸企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 秦皇岛日报  作者:高扬
2022-07-25 17: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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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记者获悉,为推进外贸企业准入准营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培育壮大对外贸易经营主体,市行政审批局依据《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结合我市实际,从放宽准入、缩短时限、节约成本、首错不罚等方面,提出了支持我市外贸企业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业务的8项举措。

放宽分支机构准入。允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填写总公司的法人代表和注册资金,解决分支机构因《营业执照》无法人代表、注册资金信息而无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难题。

取消经营范围限制。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再作硬性要求,不再将经营范围是否含“进出口”作为办理备案的主要依据,经营范围未包括外贸相关内容的,可先行办理备案登记。

开展网上预审。申请人只需通过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上传《营业执照》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申请表》等申请材料扫描件,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申请人再到现场完成申报并备案,实现“最多跑一次”。

实行“两证合一”。申请人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后,可直接向海关、中国贸促会及其地方机构申请原产地证书,不需再办理原产地企业备案。

缩短审批时限。将新办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业务由法定5个工作日提速为“即办”,提高办事效率。

推行承诺办理。个体工商户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业务时,不再要求其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只需申请人承诺即可办理,减少公证环节,节省公证费用。

实现即申即办。《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遗失或损毁需要补领的,不再要求申请人登报声明作废,只需提交遗失或损毁补领书面申请即可办理。

试行首错不罚。对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造成《营业执照》变更后30日内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变更手续的外贸主体,在其作出“超期期间无违法进出口贸易并保证不再出现变更超期”的承诺后,可为其办理变更登记,不做备案登记失效处理。

今年以来,市行政审批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业务共133笔,全市新增外贸主体65家,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外贸主体实现“零突破”,为企业节省登报费用5000余元,为4家未及时变更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外贸主体作出免失效处理。(记者 高扬)

关键词:审批,经营者,效率责任编辑: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