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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沉浸式”庭审普法为企业用工“治未病”

来源: 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王鹏 王海军
2024-04-22 15: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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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现场观摩庭审,深切体会到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4月17日,30余家企业的负责人应邀走进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沉浸式”观摩一起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审。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新兴业态增多,因工受伤情形增多,工伤认定成为行政争议的难点,也是社会民众广泛关注的热点。当天庭审案件的当事人韩某某与某搬家公司2022年已经市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事情发生在2021年7月25日,韩某某跟随工友到某小区从事搬运工作时,被散落的物品砸中导致摔倒扭伤,经诊断为右踝粉碎性骨折。韩某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秦皇岛市人社局经过调查认为韩某某属于工伤并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搬家公司认为行政机关在韩某某工作时间的认定上事实不清,公司已于事故发生前一日告知韩某某停止工作,事发当日韩某某在未接到公司指派的情况下,私自随车前往事发地,其受伤时间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工作时间,不认可工伤认定决定,起诉到一审法院,要求撤销工伤认定。一审法院认为韩某某与搬家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且在从事搬家工作过程中受到事故伤害,行政机关认定韩某某构成工伤并无不当。某搬家公司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天庭审中,法庭紧紧围绕被诉行政机关作出的工伤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依法进行了充分调查,涉诉双方也就该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旁听企业负责人从当庭的辩论中进一步明确了如何规范用工、缴纳相关社会保险等问题,以及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工伤保险资格认定类案件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占比较大。本案某搬家公司正是因为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导致发生事故后,与工人因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影响了企业声誉和发展。为了保障因工受伤职工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行政庭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强化“抓前端、治未病”,加强工伤认定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前端化解。邀请企业负责人旁听庭审,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有利于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通讯员 王鹏 王海军)

关键词:工伤认定,沉浸式,普法责任编辑:王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