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预计这项政策将惠及全市13458家企业,减征总额3.25亿元。
根据通知要求,自2020年2月起,对全市企业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5个月。
另外,此前已推出的缓缴政策继续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缓缴至疫情结束后次月,月底前补缴到账,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医保费减征期间,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当期待遇。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将持续完善经办管理服务,优化办事流程,不增加参保单位事务性负担,确保政策及时迅速落实到位,让企业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安全感。(秦皇岛日报记者张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