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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海岸线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祖迪
2021-11-18 16: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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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海岸线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祖迪 摄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11月18日讯(记者 祖迪)11月18日上午10时,《秦皇岛市海岸线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在秦皇岛日报社新闻发布厅召开,全程实录如下。

秦皇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张建军: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秦皇岛市海岸线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很高兴邀请到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绍华、市海洋和渔业局局长吴新顺和市司法局副局长许跃福为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首先,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绍华为大家介绍《秦皇岛市海岸线保护条例》颁布实施的总体情况。

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绍华:

尊敬的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首先,感谢新闻媒体朋友对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大力支持!

2021年9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了《秦皇岛市海岸线保护条例》,该法规已于9月30日在秦皇岛日报和秦皇岛人大网站公布,将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下面,我介绍一下这部法规的起草背景、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

一、起草背景

海岸线是海洋与陆地的分界线,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和资源价值,是海洋生态保护的前沿阵地。秦皇岛市作为沿海城市,拥有162.7公里海岸线,优质的沙滩和蔚蓝色的海洋是我市得天独厚的优势资源,也是我市宝贵财富和亮丽名片。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海岸线和近岸海域开发强度不断加大,保护与开发的矛盾日益凸显,出现了临海开发占用海岸线,海岸景观和生态功能遭到破坏,海洋环境污染,占用公众亲海空间等问题。

针对上述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工作、突出地方特色、追求有效管用的立法原则,经报市委批准,将《秦皇岛市海岸线保护条例》列入《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拟通过立法的规范和引导,依法加强海岸线的管理、保护、修复和海岸线污染治理,通过法治手段解决海岸线保护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助力“沿海强市、美丽港城”和一流国际化旅游城市建设。

二、立法过程

《秦皇岛市海岸线保护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后,由市海洋渔业局承担《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市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把关,于2020年12月9日经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提前介入和督导调研等方式,积极推动和指导《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市人大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委员会对《条例(草案)》提出了审查意见。

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12月30日和2021年6月24日先后召开第28次会议和第34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期间,为了做好《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工作,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同时,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一是在《秦皇岛日报》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二是向驻秦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征求意见;三是深入河流入海口、渔港码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重点临海岸线实地调研;四是深入县区听取各职能部门、有关从业人员、基层代表和群众意见;五是召开政府有关部门座谈会;六是参照、借鉴国内多个省、市海岸线保护工作的立法实践;七是在形成修改稿后,印发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和政府征求意见;八是委托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成立课题组开展立法调研论证。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法制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课题组、起草单位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多轮反复修改。2021年8月18日秦皇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了该条例。

三、主要内容

《条例》共22条。第一条至第五条,对立法目的、保护范围、政府和部门职责、建筑退缩线制度作出了规定;第六条至第十条,对岸线的分类保护制度,特别是严格保护岸线的范围作出了规定;第十一条至第十四条,对海砂和沙滩的保护、禁止围海填海和圈占岸线作出了规定;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对岸线的污染防治作出了规定;第十八条至第十九条,对岸线的整治修复和海洋灾害防治作出了规定;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二条,对投诉举报、公职人员法律责任和条例的施行日期作出了规定。

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海岸线的保护范围和建筑退缩线制度

立法过程中,我们坚持保护砂质岸线这一立法初衷,结合我市已经出台实施的《秦皇岛海岸线地带总体城市设计》,经反复研究,将海岸线保护范围限定为以下区域:“(一)平均大潮高潮线与低潮线之间的区域;(二)平均大潮高潮线向陆一侧砂质岸线不低于150米,其他岸线不低于50米的区域;(三)与海岸线毗邻的覆盖海砂的区域。”同时,从规划入手,将《秦皇岛海岸线地带总体城市设计》关于建筑退缩线的设计成果用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强化对海岸线的保护,在第五条规定:“海岸线保护实施建筑退缩线制度。本市涉及海岸线的各类保护利用和城市建设规划均应当明确建筑退缩线控制要求,临海建筑退平均大潮高潮线的距离不得低于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海岸线保护范围。” 

(二)关于海岸线的分类保护和严格保护岸线的范围

贯彻落实国家《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根据我市海岸线自然资源条件和开发程度,建立海岸线分类保护制度,将海岸线划分为严格保护岸线、限制开发岸线和优化利用岸线,并提出了分类管护的要求。

严格保护岸线的划定是海岸线保护工作的关键,条例根据我市实际,采取定性与定位相结合的方式,在第七条对严格保护岸线应当包括的具体范围作出了规定:“(一)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包括河北昌黎黄金海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北戴河国家级海洋公园等范围内的岸线;(二)秦皇岛海域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岸线;(三)具有特殊风貌保护价值的优质沙滩,包括金山嘴至戴河口、新开口至塔子口等范围内的岸线;(四)重要滨海候鸟栖息、迁徙地和湿地,包括石河河口、新河河口、七里海、滦河河口等范围内的岸线;(五)典型地质地貌景观和自然遗迹,包括鸽子窝、金山嘴海蚀地貌等范围内的岸线;(六)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化遗迹和文物保护单位,包括老龙头、秦皇求仙入海处等范围内的岸线;(七)其他自然形态保持良好、生态功能与资源价值显著的岸线,包括山海关黄庄至铁门关、汤河口至新河口、戴河口至洋河口、大蒲河口至新开口等范围内的岸线;(八)经市人民政府认定应当予以严格保护的岸线。”同时明确:“除国防安全需要外,严格保护岸线范围内禁止进行损害海岸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的各类活动。” 

(三)关于遏制和查处破坏岸线资源的违法行为

海岸线保护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坚持保护为先,坚持岸线资源的公共性和公益性,坚决遏制和查处盗采海砂、破坏沙滩、围海填海和圈占岸线等违法行为,提升我市旅游环境和城市形象,为市民营造生态、绿色的亲海岸线。为此,《条例》规定:除经依法批准的治理工程、河口清淤以及港池、航道、锚地疏浚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采海砂;禁止在沙滩上从事修建建(构)筑物、道路等擅自改变或者部分改变沙滩自然属性的行为;除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重大项目外,禁止围海填海行为;除军事管理区、港口管理区以及其他特殊管理区等经依法批准封闭的区域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圈占、封闭海域、沙滩和道路等形式,限制他人正常通行以及亲近海洋活动。同时,针对上述规定设定了罚则。

(四)关于海岸线污染防治

按照保护为主、生态优先的原则,《条例》从入海排污口设置、入海河流水质管控和其他污染物、废弃物管控等三个方面作出了规定,强化海岸线污染防治。第一,明确严格保护岸线、限制开发岸线禁止设置入海排污口。第二,明确要求全市入海河流水质应当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年度考核目标要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综合整治和行政执法力度,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擅自设置排污口或者违反排污标准向入海河流排放污染物。第三,明确要求建立海洋污染物、废弃物监测、收集、运输以及处置机制,海岸线保护范围内禁止倾倒、弃置、堆放、掩埋、焚烧各类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五)关于海岸线整治修复和海洋灾害防治

为了科学开展海岸线整治修复,建立整治修复投入机制,《条例》对海岸线年度生态修复计划的制定、修复的原则和要求以及完善多元化投资机制、加大地方财政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作出了规定。同时,为了提高应对海洋极端气象灾害和事故污染处置能力,《条例》对建立海洋灾害监测、巡查、调查、处置机制,加强基础监测设施和智能化决策平台建设提出了要求,对建立海上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作出了规定。

执政兴市,离不开法治的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条例》的执法检查并适时开展立法后评估,促进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将《条例》的规定落到实处。同时也希望我市各新闻媒体加大对我市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谢谢大家!

秦皇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张建军:

感谢介绍,下面请市海洋和渔业局局长吴新顺介绍《秦皇岛市海岸线保护条例》的贯彻落实举措。

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局长吴新顺:

《秦皇岛市海岸线保护条例》经2021年9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将于12月1日正式施行。在此,我代表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我市海洋事业以及立法工作的新闻媒体表示衷心感谢!对各位记者莅临今天的发布会表示热烈的欢迎!

海岸线是海洋与陆地的分界线,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和资源价值,是发展海洋经济的前沿阵地。加强海岸线保护,是维护海洋生态安全、合理利用海洋空间资源、保障民生福祉的需要,对拓展蓝色经济空间、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本《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科学依法利用和保护海岸线,维护海洋生态平衡和环境安全提供了基本遵循,是我市全面落实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也是积极推动沿海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下面,我就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加强海岸线保护与管理提出以下意见措施。

一是坚持分类保护,优化岸线开发利用。按照海岸线调查统计成果,我市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达远高于国家确定的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为持续巩固好已有成果,将自然形态保持完好、生态功能与资源价值显著的自然岸线,划为严格保护岸线;从严管控改变岸线和沙滩自然属性以及影响海岸生态功能的开发利用活动;对占用优化利用岸线的项目,严格控制占用规模,提高投资强度和利用效率,优化开发利用格局。

二是坚持集约节约,形成统筹协调机制。在《条例》确定的管理体制框架下,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形成职能分工明确、部门齐抓共管、上下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做好统筹协调,制定自然岸线保护措施,分解管控任务,明确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责任制,配合市政府将自然岸线保护纳入县区政府政绩考核。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建立管控制度标准。重点做好《条例》落实工作,严格实施自然岸线保有率控制制度、海岸线分类保护制度,根据海岸线自然资源条件和开发程度,编制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科学划定严格保护岸线、限制开发岸线和优化利用岸线。持续开展“湾长制”综合监管机制,建立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管理措施。

四是坚持联动协作,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海岸线管控目标,促进节约集约利用海洋资源,加强对海岸线开发利用动态监视监测与现场巡查,定期开展海岸线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或者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侵占、破坏和污染海岸线的行为,保障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是坚持生态优先,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制定海洋生态修复计划,建立海岸线整治修复项目库。通过开展修复效果评估,探索海洋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利用海岸沙滩修复与养护、侵蚀海岸防护、建设生态海堤等手段,加大地方财政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逐步修复受损的岸线,不断提升海岸生态功能和防灾减灾功能,构建海岸生态安全屏障。

六是坚持创新驱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学习培训、政策解读、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使海洋渔业管理部门深刻理解和掌握《条例》的精神内涵,多层次、多渠道、有针对性地做好海岸线保护政策措施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社会公众海岸线保护意识,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畅通全社会参与渠道,接受人民群众对海岸线保护的监督。

面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新举措、新要求,我局作为海洋、港航、渔业的综合管理部门,具备相比其他沿海城市多措并举的优势,也能更好地平衡互补“保护”与“利用”这两个课题。接下来,我局将在管理体制上强化海岸线保护的统筹协调,在管理方式上以确立自然岸线保有率目标为核心的倒逼机制,在管理手段上持续完善全社会监督体系。

谢谢大家!

秦皇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张建军:

谢谢介绍。下面请媒体朋友就关心问题进行提问。

1.记者:请市司法局介绍一下《秦皇岛市海岸线保护条例》立法的必要性。市司法局在审查《秦皇岛市海岸线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过程中,重点作了哪些工作?

秦皇岛市司法局副局长许跃福: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我市海洋资源禀赋优良,拥有优美的海岸线,以“滩缓浪柔、沙软潮平”著称于世,是大自然慷慨的馈赠,也是我市打造一流国际旅游城市的珍贵资源财富,保护好海岸线至关重要。我市海岸线利用情况以旅游娱乐、港口码头、渔业养殖为主,其中以北戴河海滩、昌黎黄金海岸等为代表的砂质海岸线是极具特色的核心资源,旅游旺季承载了大量国内外游客及市民的戏水亲水活动。海岸线是我市海洋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的一条“生命线”。近年来我市对海岸线整治与修复力度不断加大,海岸线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海岸线生态环境仍受到不同程度侵害,在保护与管控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海岸侵蚀灾害普遍存在,砂质海岸线向陆一侧蚀退严重。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市因入海河流修建水库、水坝等水利设施,使得入海砂量减少,造成沿岸海砂亏失,此外全球海平面上升以及不合理人为采砂行为等因素,导致砂质海岸线整体处于侵蚀状态。二是海岸沙滩人工构筑物逐渐增多,生态系统缓冲功能退化。部分人工构筑物建设对海岸沙滩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导致亲水空间减少、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退化、防灾减灾能力减弱。三是海岸线范围内污染现象时有发生。污水排放、固废倾倒等海岸线污染行为仍然存在,监管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四是综合整治修复全流程管控制度有待完善,后续维护保障措施跟进不足。五是海岸线开发利用粗放低效、碎片化等现象仍然存在,高效开发利用方式较少,海岸线资源集约化利用水平较低,既不能充分发挥海岸线潜在价值,又不利于海岸线有效保护。六是海岸线生态环境保护及各种开发利用活动缺乏统一管控。海岸线生态空间管控存在职能交叉,部门之间未形成有效衔接,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容易发生重叠、真空等现象。目前,国家和省没有相关单行立法,东南沿海已有多个设区市就海岸带保护立法。我市多年来在海岸线整治和修复工作中积累了一定经验,以立法方式对我市海岸线进行保护十分必要。

市司法局作为市政府法制主管部门,对列入立法计划的项目均采取提前介入指导,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在《条例(草案)》的立法过程中,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首先,我介绍一下项目调整情况,《秦皇岛市海岸线保护条例》前期为《秦皇岛市砂质海岸线保护条例》,2018年、2019年列入市人大和市政府调研项目,2020年确定为年度提请审议项目。2020年9月7日,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议定,按照陆海统筹、保护优先的原则,拓展立法适用范围,研究起草涵盖人工岸线、天然岸线和河口岸线等在内的全市海岸线保护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后经市人大常委会同意,《秦皇岛市海岸线保护条例》替代原立法计划中《秦皇岛市砂质海岸线保护条例》。

其次,提前介入,提高立法质效。市司法局严格执行有关程序,进行精准指导。在《条例(草案)》启动之初,组织起草单位及课题组召开起草工作专题会,从立法必要性、立法技术、立法程序上全面指导起草单位开展立法工作;定期对起草工作进行调度,从立法谋划、起草要求等方面,对《条例(草案)》进行精细化、专业化指导,为《条例(草案)》起草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是在审查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扣我市海岸线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审定《条例(草案)》拟规定的内容,确保《条例》体现地方性法规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市司法局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开展了扎实的基础调研工作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一是先后三次书面征求各县区和各相关部门意见,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三次共征集意见58条,涉及海岸线保护范围、分区划定、分类保护、整治修复等方面。针对意见征集情况,先后五次到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水务局等重点单位进行专题座谈。二是开展专题调研,先后三次召开座谈会,邀请沿海用海企业和负有海岸线管理责任单位参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并到海岸线多个代表性点位现场实地踏查,充分体现民主立法原则。三是召开专家论证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有关专家意见,各位专家从环境保护、科学开发、有效利用等角度对《条例(草案)》的起草给予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经全面比对相关上位法及有关文件,结合各方面反馈意见,市司法局和市海洋渔业局对《条例(草案)》进行了6次修改完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靶向思维,特别在《条例(草案)》中根据我市海岸线整体侵蚀,局部岸段蚀退严重的问题,有针对性科学性地提出了整治与修复的内容。针对旅游旺季海洋生态灾害频发的实际情况,提出建立灾害预警预防体系,健全检测、巡查、调查、处置机制,提升海洋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2.记者:请问《秦皇岛市海岸线保护条例》在体例结构和内容安排上有何创新和亮点?

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绍华:

海岸线保护立法的初衷是保护我市北方仅有、全国罕见的砂质岸线,这是我市核心生态资源,是建设一流国际旅游城市的重要依托。海岸线保护立法必须贯彻这一初衷,聚焦砂质岸线保护这一主题,不贪大求全,不拘泥于体例结构,落实设区的市立法“切口要小、聚焦要准”“有几条写几条、哪条管用写哪条”的要求,突出重点,删繁就简,有所为有所不为,避免叠床架屋,面面俱到。所以,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过程中,我们对原《条例(草案)》从体例到内容都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首先,在结构上,取消了原《条例(草案)》的章节结构,法条按照立法技术要求和岸线保护主题的内在逻辑性依次排列,并将违法行为与相应的罚则整合表述;其次,在内容上,挑干的、捞实的,保留、强化和增设与岸线保护主题相关且有刚性、可落地的规定和措施,整合、简化或者删除与上位法重复、前后重复、与主题关联不大、属于政府具体工作程序以及原则性、宣示性的条款。调整后,条例由原《条例(草案)》的8章49条6383字,调整为22条4001字,使得条例的主题更加突出、内容更加简明、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

3.记者:近年来在海岸线修复上都做了哪些工作,同时对海岸线利用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

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局长吴新顺:

秦皇岛是一座美丽的滨海城市,海域面积1805.27平方公里,海岸线长162.7公里,拥有中国北方最优的砂质岸线和海洋环境,可以说我们依海而生、向海而兴、因海而美。

在海岸线修复工作上,我们秉承“以点带面,从线到片”的生态修复理念,自2018年以来,先后实施了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以及2020年、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等多个“国字号”任务,向上级争取资金6.34亿元,先行先试“河长制”“湾长制”等管护机制,印发《秦皇岛市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保护项目库(2018-2021年)》,编写《秦皇岛市海洋保护与海岸带开发利用保护专题研究报告》,全力保障区域优质海岸带生态底色。预计年底前,我市将累计修复岸线约29.97千米、整治湿地559.78公顷、退养还海(湿)3593.35公顷,能够有效缓解海滩侵蚀后退情况,抵御、削弱风暴潮、台风对沙滩后缘旅游设施、市民建筑等生产生活设施带来的影响,切实保护老百姓财产安全。

在海岸线利用管理方面,我们也将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用海项目确需占用岸线进行生产经营的,要严格论证和审批;对占用自然岸线的用海项目,实行最严格审查制度,对改变自然岸线属性的用海项目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二是加强占用人工岸线项目的集约节约管理,对占用人工岸线的项目,优化平面布局,减少对水动力条件和冲淤环境的影响,严格执行项目用海控制指标,提高人工岸线利用效率。

三是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有关要求,将“三线一单”作为用海项目审批的硬约束、硬要求。

秦皇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张建军:

好,提问就到这里。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关键词:海岸线,立法,实施责任编辑:杨利光